台軍戰備規定現重大轉變:開火「第一擊」改稱「行使自衛反擊權」
解放軍兩日內共出動37架軍機逼近台灣,台海緊張局勢不斷升溫。據台媒今日(20日)報道指,台灣國防部證實,為彰顯台方愛好和平,不開兩岸之間「第一槍」,但已將「國軍經常戰備時期突發狀況處置規定」中的「第一擊」,改稱為「行使自衛反擊權」,在對方有明顯的敵對行為下,才能開火。
報道指,台軍在「經常戰備時期」,對敵「第一擊」須由國防部長下令批准。國防部高階將領近期巡迴各飛行部隊講習,強化飛行員應敵時的耐性,力求避免擦槍走火時,提及這項政策轉變。
軍方表示,兩岸戰機對峙時,目前仍是以在空中相互佔位為主,彼此之間未有過激行動,至今應對解放軍依據仍為承平時期的「國軍經常戰備時期突發狀況處置規定」。
台軍前空軍副司令張延廷表示,戰略上顯示,兩岸都不希望開第一槍,解放軍向來希望由台方開「第一槍」,作為其實現武統台海的理由,國防部之舉等同放棄部隊「第一擊」權力。他同時表示,「自衛反擊」是中共用語,台方之舉恐涉抄襲。
《自由時報》報道則指,台國防部發言人史順文此前曾解釋,若台方受到實際威脅,才會評估行使「自衛權」,例如台軍判斷對方對台軍已有「明確攻擊行為和威脅」,就會評估行使,且在獲得授權後才會執行。
軍方高階官員透露,現今台方能運用「國軍經常戰備時期突發狀況處置規定」應處相關威脅,且仍遵照「不開第一槍」的原則,但假使台方戰機遭攻擊、或解放軍已進行攻台前準備,或對台方戰機有明確的攻擊跡象,空軍作戰指揮部指揮官就可以命令對敵機進行「自衛反擊權」。
《中時新聞網》則引述台軍方官員表示,將「第一擊」改成「自衛反擊權」,代表我不是怕你,你攻擊,我一定反擊;我不會開第一槍,但若你攻擊我,我一定反擊。
美國國務院次卿克拉奇(Keith Krach)早前在台灣訪問期間,解放軍東部戰區18日起在台灣海峽展開實戰化演練。解放軍兩日內共出動37架軍機逼近台灣,台海緊張局勢不斷升溫。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