驅離太陽花學運遭控殺人未遂 馬英九一審無罪

撰文:楊騰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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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台灣發生「太陽花學運」,當時部分抗議學生及民眾向台灣行政院發起佔領行動,卻遭台灣警方驅離。抗議學生及民眾後來在義務律師團協助下,向馬英九以及前台灣行政院長江宜樺、前台灣警政署長王卓鈞、前台北巿中正一分局長方仰寧等人提起殺人未遂、傷害等刑事吿訴。
台北地方法院在9月15日判決馬英九等四人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台北地院曾於6月3日針對此案召開過辯論庭,當時馬英九出庭時表示,台灣行政院在法律規定中,是集會遊行的禁制區,學生雖然主張言論自由,但非絕對權利,陳情抗議人士可以表達意見,但不能破壞憲政機關運作。馬英九說,政府對脱序的陳抗勢必該處理,「行政院不是隨便可以去喝咖啡、唱歌的地方。」

台北地院判決結果出爐後,馬英九通過辦公室發佈聲明表示,任何民主法治國家,都無法容忍數千名暴力民眾違法闖入行政院、破壞門窗辦公設備、攻擊警察,並企圖阻撓隔日公務員上班、癱瘓中央政府,政府和警察有責任恢復秩序及確保憲法機關正常運作,當時的行動絕對合法、有必要,而且合乎符合多數民意。

馬英九辦公室指出,台北市警察局有維護行政院安全的職責,警方驅離群眾是正確的作法,也不需要總統下令。群眾以暴力手段違法在先,卻反控執法者殺人未遂,實為顛倒黑白,踐踏公理。馬英九肯定司法判決,認為有助維護法治,伸張正義。

至於江宜樺則在一審判決結果出爐後,於Facebook上發佈蘇軾的宋詞《定風波》,文中寫道,「回首向來蕭瑟處,歸去,也無風雨也無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