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法官裁定黨產條例全部合憲 國民黨黨產難逃追徵
撰文:屈彥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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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2016年在台灣全面執政後,針對國民黨在台灣後所取得的黨產是否適當,設置《不當黨產處理條例》(簡稱黨產條例),並設置行政機關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對國民黨不當取得之黨產進行追徵。不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過去認為黨產條例有違憲疑義,聲請釋憲。台灣大法官今天(28日)公布解釋結果,確認黨產條例全部合憲。國民黨黨產勢必難逃追徵。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成立後,陸續認定與國民黨有關的中投公司、欣裕台、婦聯會等為國民黨的附隨組織,國民黨不服認定,分別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三個合議庭之七名法官,認為黨產條例有違憲疑義,向台灣大法官聲請釋憲。
台灣大法官先於6月30日進行言詞辯論,邀集聲請人、相關機關、關係人、鑑定人等到庭陳述意見,但聲請的法官們為避嫌而缺席辯論庭。最後,台灣大法官8月28日做出釋字第793條解釋,聲請釋憲的條文全部合憲。
在黨產釋憲結果未公布前,國民黨主席江啟臣今天中午回應表示,黨產是「歷史問題」,認為在扁政府時期就已經針對不法黨產進行處置,質疑民進黨、蔡政府是針對國民黨何來不法,更不應該將國民黨黨產問題當作自己的選舉提款機。
據台媒報道,國民黨黨產過去最高峰時期曾近918億元(新台幣,下同),2010年在黨主席馬英九任內剩下274億元,2016年民進黨政府上任後三度通過《黨產條例》並成立黨產會追討黨產,目前國民黨有193億元黨產遭凍結、109億元遭追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