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大陸人以港澳身分赴台定居 陸委會:加強審查大陸黨政軍任職者

撰文: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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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關係緊張,台灣政府對赴台定居的陸港澳人士加強審查。未來原為中國大陸人民以及現(曾)任職大陸黨政軍之港澳居民,申請到台灣居留、定居,須經跨部會聯合審查。

陸委會今日(17日)發布新聞稿表示,政府為強化涉陸港澳人士移居來台管理,以防範大陸人民利用轉換為港澳居民身分來台定居,對台灣社會進行滲透、統戰、騷擾,甚或從事間諜行為等,已由內政部完成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第22條、第30條之修正。

陸委會指出,未來原為大陸人民以及現(曾)任職中國大陸黨政軍之港澳居民,申請來台居留、定居時須經跨部會聯合審查,以加強安全查核。有關的修法工作,內政部會於今日發布。

陸委會8月17日發布的有關「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修正參考資料。(陸委會網站)

今年上半年港人獲台灣居留許可數激增116%

台灣內政部移民署在上周六(15日)公布最新統計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香港居民獲居留許可人數為3161人,與去年同期的1464人相比,增幅高達116%,成長幅度相當大。具體細分上,今年1月至6月分別有613、679、665、426、381及397名香港人獲得居留許可。據移民署官員表示,他們多數是以依親、專業及投資申請赴台。

另一方面,數據亦顯示,自香港爆發反修例運動後,去年9月至12月港人獲得在台灣居留許可的人數,分別為882、1243、609、897人,全年則有5858人,遠較2018年的4148人增加近四成,亦是移民署將港澳居留定居人數分開計算後,錄得最多人數的一年。

資料顯示,香港人申請赴台居留共有16種情形,包括直系血親或配偶在台灣設有戶籍、具有專業技術能力,並已取得香港或澳門政府之執業證書、在特殊領域的應用工程技術上有成就、在台灣有600萬元新台幣以上的投資等。香港人在台灣連續居留滿1年,或連續居留滿2年且每年在台灣居住達270日以上,即可申請定居許可,獲得身份證。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