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炒作股票獲利2.9億 上海商人任國龍被台調查局列外逃通緝犯
撰文: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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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房地產公司上海龍峰企業董事長任國龍,被指控與台商鄭文逸,在2016年炒作台灣老牌家電產品公司大同公司股票並獲利超過11億元(新台幣.下同,約合2.9億港幣)。
任國龍至今尚未到案,6月時已遭台北地檢署通緝,法務部調查局近日更將其列為外逃通緝犯加強查緝。
台媒《中央社》報道,任國龍與鄭文逸於2016年7月及8月期間,共同謀議炒作大同公司股價獲利。任國龍以地下通匯及境外轉帳匯款兩億港元予鄭文逸,並隱匿其陸資身份,佯裝是港資大量買進大同公司股票,拉抬大同股價。大同公司董事會在2017年5月11日改選,股票停止過戶日為3月13日。惟鄭文逸一方面對外佯稱爭取經營權,同時不再繼續持股及辦理登記參加股東大會,在停止過戶日前,趁股價高位時將證券帳戶內股票大舉賣出牟取暴利,憑此獲利11.14億元。
據了解,北檢此前已先行起訴鄭文逸,案情指鄭文逸多年前返台後設立「龍峰國際公司」,看中擁有價值億元以上土地資產的大同公司,而其股價長期在6元以下低位,遂計劃引陸資介入,令股價在2017年2月一度升至最高20.65元。鄭文逸到案後供出炒股資金來源,就是獲得任國龍借出巨額款項。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