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設「保密條款」約束黨職人員 引發黨內質疑
撰文:楊騰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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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主席江啟臣在4月29日主持中常會,會中通過新規定,要求國民黨黨代表、中常委等黨職人員就任時,應簽署「保密協議」,倘若泄露黨內重大機密,最重可開除黨籍。
不過此舉也引發部分中常委的質疑,包括究竟何謂「機密」?黨中央目前並沒有明確的規定,等於變相給予黨中央龐大的詮釋空間,未來黨內人士與媒體的溝通聯繫,若稍有不慎,恐怕都會踩到保密新制的紅線。
此次國民黨考紀會提案,全體黨職人員應遵守相關保密事項,在就任時應簽署保密協定,就職務上知悉或持有之各項數據及信息均應負保密責任。另外,根據國民黨黨員違反黨紀處分規程,違者可視情節輕重予以懲處申誡、停止黨職、停止黨權、撤銷黨籍、開除黨籍等處分。
有中常委分析,國民黨之所以會祭出「保密條款」約束黨職,起因恐怕要回推到2020年台灣總統大選期間,當時國民黨的不分區立法委員名單,在中常會通過之前便提早於媒體曝光,並飽受「不夠年輕」、「私心過重」等輿論質疑。另一方面,國民黨近日關於中央黨部是否繼續承租,或部分單位將搬遷往何處的消息,也備受外界關切,黨中央的腹案每每有新進度,便大規模受到媒體報道。據悉,黨中央對於這種腹案提早曝光的情況也不樂見,這也可能是祭出「保密條款」的背景因素。
儘管新制已經通過,但對於黨中央祭出「保密條款」,也有中常委抱持質疑的態度。有中常委認為,關於何等事項屬於機密,黨中央並無明確的規範,恐怕會給予黨中央過多的詮釋空間,令黨職人員一不小心就會踩到紅線。甚至有中常委質疑,黨中央是否應率先約束高層決策群,甚至是實際參與內部運作的黨工?畢竟這些人士比起黨代表、中常委,更能第一時間接觸黨中央的決策事項。反觀中常委、黨代表等黨職人員,不僅沒領黨的薪水,還捐錢給黨,卻受到「保密條款」的約束,很難全面鼓掌叫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