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台紓困條例修法追加預算 總上限2100億台幣
經過五次朝野協商,台灣立法院4月21日三讀通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簡稱「紓困特別條例」)修正草案,將經費上限從新台幣600億元提高至新台幣2100億元(約合541億港元),並得視疫情,未來得以不超過原預算額度內(新台幣2100億元)再度編列特別預算,送往立法院審議。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於21日上午受訪時表示,此次追加的特別預算,最快將於5月8日通過。
先前紓困特別條例以5天快速從台立法院三讀通過,但面對全球疫情情勢持續加劇,台行政院於4月2日通過《紓困特別條例》修正草案,並送往立法院審查,朝野黨團卻在紓困方案下的「現金如何發」、「發放給誰」意見不合,更使得多次朝野協商破局。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認為,執政黨應在這次的經費上限新台幣2100億元外,另列新台幣1000億元發放「現金」、「免申請」給經「排富」過後的台灣人民;但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則預計推出新台幣1035億元的現金方案,強調該方案是真正針對有需求的民眾,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鍾佳濱於21日受訪時表示,有別於國民黨,民進黨團主張紓困有急迫需要者,將金錢集中給需要的300萬人,總比拿新台幣1000億元胡亂發給也不知是否需要紓困的700萬人還好,畢竟與其讓台人雨露均沾,黨團還是認為錢還是要用到刀口上。
至於民進黨版修正條文,賦予政府得根據後續疫情,以不超過原預算額度(新台幣2100億元)再編列特別預算,並送立法院審議,被國民黨批評是「空白授權」。對此,柯建銘指出,基於未來疫情有太多不可控因素,這就猶如「超前部署」,提供行政部門一定的處理權限,以因應未來可能的情況,「一定要未雨綢繆」。
鍾佳濱指出,如果國民黨想要在這次的新台幣2100億元之外,額外再加上1000億來發放「現金」,那這就是必要打破舉債上限,假使如此,那為何不直接給予行政部門較寬額度,預留未來行政方在紓困與防疫政策上的彈性;另外,這次預算放寬,就只是可舉債的額度被打開,但未來行政部門編列預算仍需交由立法院審查,監督機制依舊沒有放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