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槍決縱火犯 歐盟籲台灣停止死刑
撰文:劉燕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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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務部於4月1日執行死刑,槍決縱火致使6人喪命的翁仁賢。
對此,歐盟對外事務部(EEAS)在3日發佈聲明表示,強烈譴責罪行,並對受害家屬表示誠摯同情,更重申死刑並無嚇阻作用,呼籲台灣停止執行任何死刑。
2016年除夕夜,50歲的翁仁賢於家中潑油縱火,燒死高齡父母、親戚、看護等6人,不僅犯後毫無悔意,更於出庭時辱罵法官與記者,被判處死刑定案,並於今(2020)年4月1日槍決伏法。
此舉不僅又一次引發台灣內部的廢死與反廢死兩派爭論,更招致歐盟抨擊,德國政府人權專員柯夫勒(Bärbel Kofler)也發佈聲明,表示對台灣執行死刑感到「十分遺憾」。
台灣長年致力耕耘對歐關係,積極爭取免籤等優惠,然而雙方始終在人權議題上有所分歧。歐盟向來主張死刑無用論,更將其作為人權外交的指標。
由台灣本土脈絡觀之,廢死的立場在官方與民間產生了兩種不同的表現。官方雖為與國際交好,承諾逐步廢止死刑,但當2010年時任法務部長的王清峰表示「任內絕對不會批准死刑」,並且拒絕依法簽署四十餘位犯人的死刑執行令時,還是引發了滔天眾怒,最後下台了事。
台灣民間雖有廢死聲浪,卻尚未匯為主流民意,經法務部多年統計,反對廢死的民眾比例始終超過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