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簽署生效《台北法案》 台官方表達歡迎感謝
繼美國參眾兩院通過《台北法案》後,3月26日由特朗普簽署後正式生效。據瞭解,這是繼《台灣旅行法》於2018年3月生效後,美國另一個以「台灣」為名的國內法。台灣外交部也在3月27日發出新聞稿,表達誠摯歡迎與感謝美國行政部門及國會對台灣外交空間、國際參與、深化台美經貿與安全關係,以及對台灣民主成就的肯定與一致支持。
《台北法案》全名為《2019年台灣友邦國際保護暨強化倡議法案》(Taiwan Allies International Protection and Enhancement Initiative Act,簡稱TAIPEI Act),系由美國著名「親台」議員、聯邦參議院外交委員會亞太小組主席賈德納(Cory Gardner, R-CO),以及聯邦眾議員匡希恒(John Curtis, R-UT),分別於去(2019)年5月23日及10月18日在參、眾兩院領銜提出。
該法案內容包含支持美台進一步強化雙邊貿易及經濟關係、支持台灣參與國際組織、美國政府應採取作為支持台灣強化與印太地區及全球各國的正式外交關係及夥伴關係。
除此之外,法案內對於台灣友邦的「賞罰制度」,格外受到台方關注。該法案並呼籲美國行政部門,對於明顯增強、強化或「升級」(upgrade)與台灣關係的國家,應考慮增加與該國的經濟、安全及外交接觸。反之,對於採取嚴重或重大行動對台灣安全或繁榮造成傷害的國家,美方應考慮「改變」(alter)與該國的經濟、安全及外交接觸。
台外交部對此表示,台美關係一向緊密友好,近年來在雙方的共同努力下,台美關係更加堅實穩固,並已全面深化、提升為全球合作伙伴關係。台外交部指出,將持續秉持互信、互惠及互利的原則,與美方保持密切聯繫溝通。台灣也樂願與美國及理念相近國家攜手合作,並肩推動共享的自由民主價值與共同目標,並持續爭取台灣更寬廣的國際空間。
《台北法案》3月4日於美國聯邦眾議院以415票贊成、0票反對的壓倒性票數通過後,3月11日美國聯邦參議院也以「一致同意」(unanimous consent)方式通過,並於3月18日送交白宮。法案在特朗普(Donald Trump)於26日正式簽署後生效,成為法律。此外,美方還有一項以台灣為名的法案《台灣保證法》(Taiwan Assurance Act of 2019)則已在美國眾院院會通過,正在等候參議院的立法程序。
香港01此前曾評論,這項讓台灣感到雀躍的法案,無論形式或實質卻有着不該被忽略的「硬傷」。一方面,美國自己至今都未與台灣建交,那麼美國會依循《台北法案》懲罰自己嗎?另一方面,去年台灣面臨「斷交潮」危機時,美國的介入或喊話,最終均「無力可迴天」,挽救不了任何一段台灣對外邦誼。由此可見,世界秩序格局正在產生的變化,並非美國以一紙法案或聲明就能逆轉態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