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學者朱衛東:「兩制」台灣方案應在「一中」下大膽創新
國家主席習近平2019年初提出 「習五點」,其中包含「兩制」台灣方案,成為台灣民進黨不斷立法「強化」防衛民主的理由。大陸社科院台灣研究所副所長朱衛東指出,「兩制」台灣方案的達成是政治博弈的漸進過程,其終局安排一定是雙方平等協商的結果。探索過程應與時俱進,大膽創新,借鑑世界一切有用的理論。
不過,他也強調,台灣方案的創新絕不能背離「一國」和統一的目標。在「一國」前提下,「兩制」長期共存,共同發展,誰也不吃掉誰。
在台灣大選前5天,《人民日報》海外版1月6日刊登社科院台灣研究所副所長朱衛東文章指出,「一國兩制」絕非權宜之計。外界沒有任何理由去懷疑大陸方面堅持「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決心、意志、誠意及其所展現出的戰略自信與戰略定力。
他認為,「一國兩制」是古今中外從未有過的偉大創舉,在探索「兩制」台灣方案過程中應與時俱進,大膽創新,借鑑世界上一切有用的理論,借鑑其他國家從分裂走向統一的有益經驗。
同時,在確保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前提下,統一後的「兩制」台灣方案將會有巨大的彈性空間,通過平等協商,共議統一,兩岸一定能夠共同創造出雙方都能接受認可的「一國兩制台灣模式」。
不過,朱衛東也強調,探索台灣方案的創新絕不能背離「一國」和統一的目標,應始終牢牢把握「兩岸同屬一國」這一兩岸關係的根本屬性。必須堅持「一國」是實行「兩制」的前提和基礎。
他表示,在「一國」前提下,「兩制」長期共存,共同發展,誰也不吃掉誰;既要和平共處,又要相互促進。「一國」前提下的「兩制」應該具有非常豐富的內涵和巨大的包容性,應通過兩岸商談予以豐富完善。
解讀習近平提出的「推動兩岸就和平發展達成制度性安排」,朱衛東表示,「制度性安排」概念寬泛抽象,充分考慮到未來的制度性安排一定是兩岸雙方共同接受的安排,至於名稱、內容等需要雙方通過協商談判才能達成。
他認為,制度性安排可以不拘形式,既可以是雙方就兩岸關係發展某個具體領域達成的協議、共識、機制和平台,也可以是一攬子解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目標、原則、路徑、進程等戰略性規劃的制度性安排。
朱衛東表示,兩岸和平發展制度化的關鍵是,雙方要在政治關係上達成合情合理的制度化安排。為此,兩岸首先必須對「兩岸同屬一中」這一兩岸關係本質屬性的法律定位,有共同的認知和明確的規範,實現「兩岸同屬一中」法律化,從而為建構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總框架奠定堅實的法理基礎。
朱衛東強調,必須清醒地認識到「兩制」台灣方案的達成本質上是一個政治博弈的漸進過程。其終局安排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定是雙方平等協商的結果。而在時與勢都站在大陸、站在統一這一邊的大趨勢下,兩岸越早開啟對話協商「兩制」方案,對台灣越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