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陳同佳】台男尖沙咀搶劫案 台灣向港府提請司法互助

撰文: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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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林姓男子今年10月涉嫌在香港尖沙咀犯下強盜名錶案後逃回台灣,日前遭台中地檢署聲請羈押獲准。據台媒報道,台中地檢署為取得林男在港犯案事證,日前已透過法務部向港方提起司法互助請求。

尖沙咀錶行門外地面遺下一支假槍。(賴雯心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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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在10月6日,林男喬裝成日本顧客到尖沙咀一間鐘錶行看錶,及後就亮槍搶走兩隻手錶,當中包括有鑽石錶,分別價值99萬港元。林男在現場遺下一把手槍,槍尾部有「叉氣口」,相信是氣槍而非真槍。

《中央社》的報道稱,台中地檢署經香港警務部門傳真提供疑犯的人別情資請求協查,主動剪報分案,11月11日展開搜索,拘提林男到案,查扣不法所得現金270萬餘元新台幣、勞力士手錶4隻,以林男涉犯加重強盜罪嫌重大且有逃亡、滅證之虞聲請羈押獲准。

台中地檢署與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偵破林姓男子赴香港等地強盜案,11月13日舉行記者會說明案情,會中並展示檢警所查扣的各式贓證物。(中央社)

經台中檢警追查,林男今年密集出入東亞、東南亞以及中國大陸,除香港搶劫案,初步判斷還犯下4件以上搶劫案。

台中地檢署為求事證完備,希望取得案發現場閉路電視片段、受害者書面證供等證據,日前向法務部提出請求。不願具名的法務部官員周六(20日)證實,已將中檢請求透過陸委會向港方正式提出。

對於林男在香港犯案所衍生的司法管轄權問題,法務部早前指若台灣人在香港犯強盜罪,台灣具有司法管轄權,仍會應依台灣法律追訴處罰,並呼籲香港政府提供相關在港證據,共同打擊犯罪。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