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出獄】陳同佳管浩鳴被台移民署註記列管 不獲簽證難赴台
撰文:葉琪
出版:更新:
涉嫌在台灣殺害女友的香港青年陳同佳,雖然早前表明刑滿出獄後願意赴台灣投案,但被台灣政府拒絕,要求循司法互助協議解決。
據台媒報道,陳同佳以及勸說其投案的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如今已被台灣移民署註記管制,無法前往台灣。
管浩鳴本身是北京市政協委會,要去台灣就必須先到香港的台灣辦事處臨櫃申請,並要得到陸委會等台灣的國安單位審查。報道指,管浩鳴至今尚未提出申請,但台灣方面已表明不會同意。
但報道同時指出,雖然陳同佳被移民署註記為「不核發登機證」,但若是乘搭台灣以外的航空公司,或以「非正式管道」前來台灣,由於是通緝犯身份,陳同佳一入境時將會被逮捕。換言之,陳同佳可見的唯一投案方法,就是利用「臨時停留」的落地簽證來台,然後在移民署入境查驗櫃枱,被移民官發現後再通報航警待司法相關單位。
至於海路方面,報道有引述海巡署北部分署表示,已派員在港口、岸邊加強巡邏,並在船艙加強搜查,防止不法人士偷渡。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