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塌橋】完工21年主管單位從未檢測 董事長向交通部請辭獲准
宜蘭縣南方澳跨港大橋周二(1日)斷裂倒塌,造成嚴重傷亡,各界直指鋼索鏽蝕斷裂是主因。
台灣港務公司昨天(2日)坦言,1998年大橋完工後由基隆港務局管理,到2012年改組為基隆港務公司接手,完工迄今21年,主管單位從未針對該橋進行橋樑檢測;而宜蘭縣政府委託大學進行的檢測亦不包含鋼索鏽蝕項目。
交通部長林佳龍今天(3日)表示,究責無上限,主管機關有疏失是事實,直接的單位一定是負直接責任,已同意台灣港務公司董事長吳宗榮的口頭請辭。
交通部在南方澳大橋發生斷橋事故後,成立專案小組,2日晚公布專案小組掌握的狀況,發現航港局和港務公司過去未曾對南方澳大橋主動進行檢測,認定有缺失。交通部昨晚發布新聞稿指,現階段搜救及善後告一段落後,即追查歷年來在南方澳大橋檢測上涉有疏失的人員,究責絕不寬貸。
案發後,港務公司向交通部回報,除近4年新建的橋樑外,其管轄的剩餘13座橋僅有5座進行過橋樑檢驗,其中兩座上次檢測距今已11至13年。交通部長林佳龍說,無論檢測頻率的規定是2年或4年一次,符合規定只是最低要求,檢修不確實,造成橋樑不安全就要負責。
台灣港務公司董事長吳宗榮今天在立法院進行業務報告時表示,另外8座未檢驗過的橋樑皆位於中南部,將在3個月內完成檢驗,分別是:中一橋、中二橋、中南一橋、中南二橋、安平新港橋、安平跨港橋、竹溪橋、南星聯絡橋。林佳龍則強調,若有危險性一定會先封橋。
林佳龍表示,即使近年有參考宜蘭縣政府委外檢測的報告進行修護,目前事發原因也尚待專家、檢方及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調查釐清,但既已發生這麼嚴重的事故,航港局及港務公司當然有疏失,要負起責任。
林佳龍說,他指示航港局及港務公司若檢視及維修橋橋樑能力及能量不足,可請公正第三方(如技師公會)協助,年底前完成港區其他16座橋樑安全檢測。
另外,根據交通部的業務報告,在補償傷亡人員部份,港務公司在2日訪視傷者並給予慰問補償,輕傷者1萬元(新台幣,下同)、重傷者3.6萬元,罹難漁工賠償則預計500萬元;勞動部發放輕傷者3000元、重傷者5000元、不幸罹難者10萬元;農委會針對罹難者發給5萬元、傷者1萬元。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