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罷工】工會提出八大訴求 協商四項全部破裂收場

撰文: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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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榮航空勞資雙方周四(20日)協商最終破裂收場,工會隨即宣布當日下午4時起開始罷工。
據了解,長榮空中服務員所提出共有八大訴求,分別是調高被稱為「日支費」每日外站津貼、改善疲勞航班、增設勞工董事、開放工會參與人評會、法定假期雙倍薪金、各航班外籍組員不超過兩人、給予工會幹部會務公假,以及變更勞動條件須與工會協商。

工會的第一項訴求要調高日支費至每小時150元新台幣,並禁止非工會成員享有同等待遇,未料勞資雙方直接在此項上協商破裂。事實上,長榮答應將飛安服勤獎金提升至200元,但堅拒「禁搭便車」(禁止非工會成員享有同等待遇)。工會則表明不是在意150元或200元的問題,但必須要堅持「禁搭便車」。

勞資雙方的協商僅第一項就破裂。(聯合新聞網)

第二項訴求是長榮的東京、北京、金邊、胡志明、哈爾濱、瀋陽、呼和浩特等多條航線要改為過夜航班。對此,長榮此前曾表示,東京航線的冬季班表是過夜航班及採取自願報名包月專飛;北京航線則會在6月至8月雷雨季節及跑道歲修月份改為過夜;呼和浩特及哈爾濱航線有兩組組員來回;金邊航線是自願報名包月專飛;瀋陽航線今年冬季班表起兩組組員來回。

第三項訴求是開放勞工參與公司治理,例如推派勞工董事。但據長榮此前表明,勞工董事制度與現行公司法董事由股東選任規範有所違背,若片面同意董事可由勞工自行選任,亦可能會衍生現時學界提出經營管理人違背職務或背信的違法疑慮。勞資爭議有相關法律安排,勞工董事無法作為訴求。

至於要開放勞工參與,長榮是建議要沿用處理機師工會勞資爭議的模式,勞資簽訂團體協約,每季安排會面及每半年檢討一次,每月或隔月舉行定期勞資會議。

第四項訴求是開放工會參與會員的人評會等懲處機制,並有發言及表決權。但長榮此前仍是建議沿用處理機師工會勞資爭議的模式,當有空中服務員需要召開人評會議時,當事人可邀請一位在職空中服務員列席,以提供建議在會議中陳述,但不得直接發言也不參與表決。

工會此前舉辦遊行爭取權益。(聯合新聞網)

對於第五項至第八項訴求是法定假期雙倍薪金、各航班外籍組員不超過兩人、給予工會幹部會務公假,以及變更勞動條件須與工會協商。但由於勞資雙方至今的協商一直都在前述訴求上糾纏,至今尚未有過實質的討論。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