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胞在京工作滿12個月可申請公租房 40套房源近期啟動登記

撰文: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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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京創業、就業的台胞,符合相關條件即可申請內地公共租賃住房。
據北京市住建委官方微信消息,台胞在京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政策周二(28日)出爐,將面向符合條件的台胞開展專項配租。首批40套公共租賃住房涉及冠芳園、溪城家園、保利芳園和悅府家園4個項目,分布於台胞集中的北部地方,將於近期啟動網上意向登記。

北京市住建委會同市台辦研究發布相關實施細則,將符合條件的台胞人納入北京人才公共租賃住房配租計劃。實施細則明確了台胞申請北京公租房的申請條件、辦理程序、資訊獲取和政策諮詢途徑。

根據規定,申請人需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年滿18周歲)且年齡不超過45周歲(含)的台灣同胞(以下簡稱申請人),本人持有北京合法有效台灣居民居住證,申請人及家庭成員(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北京均無住房。

此外,還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在京合法穩定就業滿12個月;在京創辦企業(含個體工商戶);高校應屆畢業生,並已與在京用人單位簽訂12個月以上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

申請北京公租房的台灣同胞,需持有北京合法有效台灣居民居住證。(資料圖片/視覺中國)

有申請意向的台胞可按照配租公告規定的時間和方式進行網上申請登記。登記結束後,相關部門對申請人資格進行審核,並在網上公示資格合格人員名單。產權單位按照隨機搖號(抽籤)的方式,確定通過資格審核的申請人選房順序,並在網上公示搖號(抽籤)結果。

(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