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法院通過法案重罰散播假新聞者 致人於死可處無期徒刑

撰文:江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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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打擊假消息,台灣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災害防救法第41條,若明知為災害不實訊息卻通報者,處30萬至50萬元新台幣(約7.5至12.5萬港元);散播災害不實訊息致人於死者,最重可處無期徒刑。

立法院會7日三讀通過災害防救法第41條,散播災害不實訊息致人於死者,最重可處無期徒刑。(網上圖片)

為防制假消息,台灣行政院去年底通過7項修正草案,包括災害防救法、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糧食管理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傳染病防治法、廣播電視法、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等,都列為台灣立法院本會期最優先法案。

台灣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災害防救法第41條,條文明定,若明知災害不實訊息,卻通報消防或警察單位者,可處7.5萬以上12.5萬元以下罰金;若散播有關災害的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5萬元以下罰金;若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天新聞》今年 3 月 16 日立委補選前,曾報道「農民文旦丟水庫」,被指報道不實。(網上圖片)

台灣的《中天新聞》被指多次涉及不實報道新聞,包括在去年九合一選舉時,播出「陳其邁回防大旗美」的 報導 ,把「大家沒離開」的台語,報道為「大家麥(不要)離開」,經查證後不僅不承認,還辯「事實就是事實」。而今年 3 月 16 日立委補選前,也曾報道不實的「農民文旦丟水庫」的 新聞,一度讓台南綠營鐵票區陷入白熱化。

另外,駐日代表處大阪辦事處前處長蘇啓誠去年9月自殺輕生,亦被指與假新聞有關。當時有人在網路上指出,中國大使館派出巴士到關西機場優先將中國人載離機場。台灣的網友、政治人物、名嘴紛紛追究駐日官員的責任,但實情是大陸方面並沒派巴士到關西機場接人。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