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男為追台女 賣屋、棄博士學位去台灣教英文 結局卻鬧上法庭?
英國一名男子控訴和台籍高姓女子交往時,對方趁機偷了他母親結婚留下的19世紀維多利亞戒指,還以裝神弄鬼方式慫恿他賣掉750萬元的房子到台灣教英文,害他放棄快將取得的博士學位,請求高還錢、道歉;法院認為,英男未盡舉證責任,僅片面指控,認為他求償無據予以駁回。
英男指控,2007年和高姓女友交往期間,對方在他英國住家偷了母親留下來的19世紀維多利亞時期戒指,還裝神弄鬼手法騙他說來台灣教英文可以賺很多錢,不如直接把價值750萬元的房子賣掉,後來高還擅自以同居人身份賣掉他房屋。
他還說,在認識高女之前自己有房屋、有存款,還有即將取得的博士學位、工作等等,但對方卻出面破壞了這一切,認為高應該要書面道歉,向法院請求高返還維多利亞時期戒指、賠償750萬元,以及登道歉啟事。
高女經通知未到庭,僅以書面陳述表示,自己從未代替他賣房子,也沒有參與出售過程,更無拿取對方所稱遺失的戒指,不能夠僅憑他的猜測就認定是她偷的。
有關偷戒指部分,英男並未提出具體證據,僅以書面稱「確定是高女拿了他母親的結婚戒指,因為只有她知道戒指放在何處,也是唯一有機會下手的人」;院方認為,英男憑他主觀臆測,也無法確定他是否因繼承取得戒指,無法採信。
出賣房屋部分,院方根據英國律師函內容,發現當初確實是英男自己出售,所得也拿來償還債務;而有關他指控高女以「裝神弄鬼」方式欺騙,他則強調高女身為老師,明知教英文不可能賺很多錢,卻還跟他說來台教英文可以賺很多錢。
法院認為,英男已50多歲且教育程度頗高,有相當社會歷練,對於事關自己棲身住所去留,實在難以想像會在毫無查證、準備下,單單僅憑高女片面說詞,就放棄原有博士班學業,貿然做出賣房跨海教英文的重大決定。
加上英男還曾當庭說「我認為,本案不需要太多的人證或物證」,顯然他未善盡舉證責任,認為他求償、要求道歉無依據,予以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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