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父舔兒女乳頭遭揭發 判監四年 出獄再電話滋擾恐嚇要強姦社工

撰文: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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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桃園陳姓男子2005年起,因吸未成年兒子、女兒乳頭猥褻,遭社工揭發後被判刑4年,去年執行完畢後他仍懷恨在心,就藉故打電話到桃園市家防中心騷擾,1天狂打7、8次電話飆罵三字經,甚至恫嚇「要強姦社工」,家防中心不甘其擾告發;檢方偵結從重依恐嚇罪嫌起訴陳。

判決指出,陳過去5次吸未成年女兒、有中度智能障礙兒子的乳頭,但他辯稱,是為了檢查女兒胸部發育情形,並刺激兒子發育才下手,陳妻子則證稱,有目睹老公吸兒子乳頭,小孩笑得很大聲;陳一審被桃園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等判刑4年,上訴二、三審駁回定讞,去年5月才執行完畢。

檢方調查,陳(53歲)猥褻案是因社工訪視時發現通報,去年5月服刑完畢後仍懷恨在心,於9至11月間就以社工在他坐牢時沒好好照顧他兒女為由,多次打電話到家防中心騷擾。

家防中心認為,陳男情緒控管不佳、言詞偏激,已經嚴重攤干擾到工作,所以才依妨害公務告發。(GettyImages)

陳並向社工辱罵三字經、王八蛋,還恫稱說「我要帶刀子去,不滿意就故意桶,看我敢不敢」,還宣稱「來我家要強姦她嗎?」等語。

家防中心認為,陳男情緒控管不佳、言詞偏激,期間1天少則接到他3、4通電話,多則7、8通,而且常常一講就是1個多小時,又不停辱罵難聽字眼,已經嚴重攤干擾到工作,所以才依妨害公務告發。

檢方訊時,陳坦承犯行,表示一時情緒失控才飆罵,加上家防中心電話錄音佐證,由於陳同時涉犯妨害公務、恐嚇2罪,應從重依恐嚇論處,檢方偵結依恐嚇罪嫌起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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