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騙千萬保險金 台冷血大學生與後父眼睜睜看着親生阿媽墜崖死
台灣婦人葉治萍前年4月在台7線墜落邊坡死亡,原以為是自拍意外,檢警追查發現她積欠大筆債務,被診斷出乳房有腫瘤,為讓還在唸大學的次子陳俊宏未來能過好生活,竟和第二任丈夫陳政賢協議由她來死,詐領3400萬元(約867萬港元)保險金。檢察官依殺人罪起訴陳姓父子和協助製作葉女偽造在職證明的陳政賢胞姊陳慧齡。
桃園地院依幫助自殺、詐欺取財、商業會計法判陳政賢3年徒刑,涉加工自殺、詐欺取財的陳俊宏處刑1年6月,而陳慧齡犯商業會計法、詐欺取財未遂罪則遭處1年2月徒刑。高等法院維持一審見解,駁回上訴。
桃園地檢署調查,葉治萍生前投資股票失利慘賠,任職某塑膠公司會計期間被控侵佔公款1000萬元,公司要她還錢,否則提告,她向地下錢莊借高利貸,債務累積3000萬元(約765萬港元)。她曾想賣父親土地還錢,被家人拒絕,才想自殺救全家。
葉治萍與前夫育有兩子,前夫因故死亡後,她2016年底帶著就讀大學的次子陳俊宏改嫁陳政賢。婚後,她先後向三家保險公司投保3400萬元意外險,受益人為陳政賢。2017年4月24日,葉婦墜落大溪區復興路百吉隧道口前十多公尺深的邊坡,當場死亡。父子向警方證稱,一家人出遊,葉婦暈車不適下車休息,坐在護欄上自拍時,不慎摔落。
檢察官相驗時,發現父子說詞有許多疑點,清查又發現陳政賢隔天即向保險公司請領1400萬元(約357萬港元)保險金,同時監聽到陳政賢對繼子說「你媽生前囑咐要照顧你們」,調閱事發地點沿線監視器發現,陳政賢一行3人在意外發生前3天密集往返勘查跳崖地點,突破陳俊宏心防後,確認是加工自殺詐保險金。
桃院在判決時表示,陳俊宏不顧母子親情,為了製造意外死亡的假象、詐領高額保險金,竟協助母親執行自殺計畫;陳慧齡得知葉治萍自殺死亡後,為配合胞弟詐領保險金而偽造死者在職證明,這種行為如果給予緩刑,恐將引起模仿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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