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台注意】攜帶疫區肉品被開罰 必須即場「找數」否則拒絕入境

撰文: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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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為防增非洲豬瘟入侵再度加重罰則,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在周四(24日)宣布,明天開始外地人如果違規攜帶疫區肉品入境,但未即場繳付定額20萬元(新台幣.下同)的罰鍰,將會被禁止入境,期限最長更可達5年。

據副主任委員黃金城表示,現行罰則是外地人違規後,離境前仍未繳清罰鍰,下次就再無法入境。而新罰則是要求涉事外地人當下就要繳清罰鍰,否則即時會被拒絕入境,最長可達5年內再不能申請入境。台灣人、擁有居留身份,以及來自中國大陸並獲得停留期達6個月以上人士例外。

另一方面,防檢局又說明數據,指從中國大陸被帶到台灣的豬肉製品,已有18宗驗出有非洲豬瘟病毒,最新兩宗更首度涉及速遞包裹。新竹分局上周一(14日)抽樣檢查速遞包裹,發現有一包來自山東省的火腿腸有問題。另一宗則是在上周四(17日),採樣市民主動寄送銷毀來自江蘇省的豬肉乾時發現含有非洲豬瘟病毒。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