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票未翻盤】國民黨丁守中發三大聲明:選舉亂象重傷台灣民主
台灣地方選舉結束後,不少台灣候選人認為,此次選舉過程不公不義,因此,申請重新驗票,或提出選舉無效之訴訟。而最受矚目的,莫過於台北市長選舉,國民黨候選人丁守中以些微3千多票差距落敗,故提出重新驗票。
如今,據早前報道,台北市長選舉驗票的結果,仍是柯文哲勝選,丁陣營準備提出選舉無效訴訟。
台北市選舉驗票預計今(11)日完成,國民黨台北市長候選人丁守中眼看翻盤無望,決定在今日上午發布選舉訴訟三點聲明,主張台灣九合一選舉過程太多缺失與領票弊端,並於下午向法院遞狀,正式提出「選舉無效」訴訟,並重批選舉亂象重傷台灣民主形象。
下為丁守中三點聲明:
一、感謝此次參與驗票工作的所有法官、律師、書記官以及選務工作人員,連日來緊鑼密鼓完成所有驗票工作。驗票發現此次選舉過程中,出現有太多選務缺失和領票弊端。丁守中今天下午將向法院遞狀,正式提出「選舉無效」訴訟。
二、此次選舉亂象重傷台灣民主形象,其中,中央選委會以及台北市選委會所有委員明顯「應作為而不作為」,侵害候選人以及選舉人之權益甚鉅。丁守中慎重考慮向中選會及台北市選委會所有委員依國家賠償法之法理及民法規定追究各委員的法律及賠償責任。要求他們應賠償辦理選務的相關費用,以及驗票的費用。我也要要求他們更應該向受害的候選人及選民道歉。
三、這次選務亂象,暴露「公投綁大選」由於欠缺明確法律規範,實質造成「公投亂大選」、「公投礙大選」情況。為避免選務機關今後操縱選務影響選情,這些都應由立法院明確修法予以規範。諸如中選會以行政命令規定投票日投票時間為上午八點至下午四時,法律上根本沒規定八小時,這次公投綁大選,投票時間根本不夠每一投票所全體選民投票,明顯剝奪民眾投票權益,以後投票時間是不是應法律明定。
且公投投票年齡為十八歲,選舉權年齡為二十歲,根本不該混在一起排隊領票,導致公投妨害選舉。今後選舉跟公投投票是不是應規定分開不同投票所?更荒謬的是此次選務出現「邊開票、邊投票」違法現象,嚴重違反憲法129條明定之選舉的平等公平性。丁守中呼籲朝野立委應共同推動修法,讓這些選舉亂象今後永遠不再發生。
(台灣ETtoday新聞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