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殺手赴深圳擊斃大陸商人 台漢潛逃五年被捕判囚終身

撰文:王兆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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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一名陳姓男子因為和大陸的谷姓商人有商業糾紛,2012年12月指使郭姓友人赴深圳,將谷某槍殺,郭某返回台灣後即被捕,陳某卻飛到美國躲了5年,返回台灣後被捕,卻辯稱對於殺人一事「通通忘了」;日前,此案在台灣桃園宣判,法官痛斥陳某心腸毒辣,依共同殺人罪判他無期徒刑。

負責殺人的郭某2012年返回台灣後即被捕。(資料圖片)

檢方調查,行兇的郭某(39歲)稱主謀陳某(59歲)有恩於他,願意無償到大陸深圳槍殺生技公司的谷姓總裁;2人前後搭機到東莞、深圳,由陳交付1把德製手槍、2顆子彈,並藏在茶葉禮盒內掩護。

當天下午,郭自稱是谷的台灣友人要送他茶葉,趁著辦公室2人獨處時,突然從茶葉袋拿出手槍,朝谷的背後、胸前各開1槍,子彈貫穿心臟、左右肺,導致對方當場斃命,晚上助理回辦公室發現老闆倒臥血泊,尖叫報案。

深圳警方隨即通知台灣警方請求協助。郭某回台隨即被捕,台灣警方也找到郭某丟棄的茶葉袋、槍彈,採集到DNA比對符合均符合。郭某供稱和陳某認識多年,因為對方有恩於他,才願意無償替他行凶,被依共同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6年。

而陳某案發後逃往美國,躲了5年後因心臟問題回台就診被捕,他被捕後竟然辯稱「全部忘記了」,還說不認識陳某,也不清楚谷姓商人是誰,但檢方掌握確切證據依法起訴。

法官認為陳雇用和谷毫不相關的殺手,以槍擊殘暴手段行凶,一則逞其獸慾、二來想斷絕警方追查路徑,事後逍遙法外5年多,可見其心腸毒辣、城府至深,視人命如草芥,且毫無悔意,依共同殺人罪判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聯合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