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鶯子孫安佐承認恐怖威脅罪 6月底前或可遣返回台

撰文:吳梓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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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藝人孫鵬及狄鶯的18歲兒子孫安佐,早前在美國涉嫌恐嚇槍擊校園,孫安佐當地時間6月4日在庭上承認恐怖威脅罪。
法官認為,孫安佐至少應服刑最低4個月刑期,但同意由聯邦機關接管本案啟動遣返程序,辯護律師希望孫安佐6月底前能遣返回台。

美國警方早前在孫安佐住所中搜出不少彈藥。(翻攝abc NEWS)

據了解,孫安佐的案件當地時間6月4日下午於賓夕法尼亞州一個法院舉行審前會議。除孫安佐出庭外,其父母孫鵬、狄鶯也再度露面,到法庭旁聽。孫鵬亦向法官求請指,非常想念孫安佐,只希望他早日返家。

經控辯雙方協商,孫安佐就恐怖威脅罪認罪,檢方則撤銷持有犯罪工具意圖犯案罪名。法官認為,孫安佐持有武器能造成傷害,至少應服刑4個月,但他同意由聯邦機關接管本案,立即啟動遣返程序,因此孫安佐不必在當地監獄服完刑期。

孫安佐辯護律師凱勒(Robert Keller)表示,上述結果「很合理」,但聯邦機關仍可能對孫安佐以非美國公民身分持有武器提出指控,希望能在6月底前完成後續處理,讓孫安佐遣返回台。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