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涉貪污圖利罪 檢方認定有滅證之虞聲請羈押禁見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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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於台北市長任內涉及京華城弊案,柯文哲今8月31日0時30分自廉政署移送台北地檢署覆訊,凌晨2時許遭當庭逮捕。下午,經檢察官訊問後,檢方認為柯文哲涉貪污圖利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虞,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檢廉30日早上兵分多路赴柯文哲位於台北市金山南路二段的住所、台玻大樓的柯文哲辦公室、民眾黨中央黨部等地搜索,並在約中午時以「被告」身分將柯文哲帶至廉政署偵訊。31日0時30分左右,依涉犯貪污、圖利罪移送台北地檢署覆訊。

柯文哲遭逮捕震驚台灣政壇。(聯合報)

由於柯文哲晚間拒絕接受偵訊,且欲逕自起身離開偵查庭,北檢認為柯文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倘若未完成訊問程序,任被告自由離去,將使案情晦暗不明的風險驟升,而有妨害偵查目的,故決定當庭逮捕。柯文哲一方對此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提審,但遭駁回,而柯文哲被送回北檢後覆訊後,遭聲押禁見。

此前報道,台北地方檢察署為釐清京華城容積率從560%飆增至840%的始末,8月30日一早,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居中牽線的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助理吳順民等3人遭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而在早前,民眾黨以台灣民眾黨中央緊急應變小組之名在Facebook貼文聲援柯文哲,除強調拒絕夜間疲勞訊問,應審慎檢視逮捕程序之合法性,還給柯文哲應有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