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艇金門翻覆案釀2死 台檢方以嫌疑不足不起訴台海巡艇長和駕駛
撰文:許祺安
出版:更新:
今年2月14日發生的廈金海域大陸快艇漁船翻覆案,造成兩名大陸籍男子不幸溺亡。金門地方檢察署15日宣佈此案調查終結,針對海巡巡防艇黃姓艇長與蔡姓駕駛的過失致死嫌疑,檢方認為罪證不足,決定對兩人不起訴處分。
這宗事件發生在金門東南方北碇島附近海域,當時台灣海巡隊發現一艘來自大陸的「三無」快艇船隻進入台灣官方認定之禁止水域,遂命令其停船受檢。然後,該快艇加速逃逸,並在未能離開禁止水域前發生翻覆。儘管台灣海巡隊員迅速救起船上4名大陸籍男子,其中2人仍不幸溺水身亡。
綜合台媒報道,金門檢方在調查中指出,該大陸籍快艇外觀上無船名,屬於違法船隻。根據生還船員的證詞和專家鑑定報告,該快艇因缺乏適航性,加速時不穩定,且駕駛員未持有駕駛執照,經驗不足,這些因素導致船隻在追逐過程中翻覆。
此外,檢方還認定,雖然兩船在追逐過程中確實發生了碰撞,但船體損傷並不嚴重,且生還的漁民也證稱翻覆並非由碰撞引起。因此,金門地方檢察署依據「罪證有疑,利於被告」的原則,認定無充分證據證明海巡人員的操作存在過失。
金門地檢署表示,海巡隊在追逐和登艇稽查的過程中,所發生的風險屬於合法行動範疇內的「法所容許之風險」,強調經過深入調查和證據分析,無法證明兩名海巡人員在該事件中存在過失,因此對其予以不起訴處分。
儘管檢方已對兩名海巡人員作出不起訴決定,但此調查報告是否會引發後續的兩岸政治效應,尚有待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