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提新法 TikTok等境外網路廣告平台業者不配合防詐最重可封網

台灣提新法 TikTok等境外網路廣告平台業者不配合防詐最重可封網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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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行政院周四(9日)通過打詐新四法,要求TikTok、Facebook、Google等具一定規模的境外網路廣告平台業者須在台灣設法律代表人,違反情節嚴重者可降低流量,甚至封網。

行政院會通過「打詐專法」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以及科技偵查及保障法草案、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洗錢防制法修正草案3配套修法與立法,預計包裹送立法院審議。其中,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規範,具一定規模的境外網路廣告平台業者須在台灣設立法律代表人「類落地」,配合防詐。若沒有設立法律代表人,或是不配合移除下架詐騙廣告,依法可罰25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新台幣,情節重大者可降低流量甚至限制接取。

數碼發展部部長唐鳳介紹,業者若不配合下架詐騙投資廣告,將視乎情節,經專家審議後進行流量管制或阻擋連結,因不論限速或是限制接取,都視乎業者提供廣告的具體方式,才能確認跨境技術手段是否有效。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補充,上述都是前控手段,政府必須審慎使用工具,加上民眾普遍有關平台,若政府過度管制會影響便利性。例如,若Facebook被封網,將影響多數民眾資訊,因此必須非常審慎,透過專家審議機制為之,而此管制手段上路日期將由行政院定之。

至於境外大型網路廣告平台業者的認定標準,唐鳳指將參考國際趨勢,待專法三讀後以子法公告。羅秉成也稱,未來將表列業者名單,目前預料TikTok、Facebook、Google都在標準範圍。

就外界關注TikTok未來是否也能設立法律代表人,羅秉成表示,TikTok總公司位於新加坡,未來必須先確認是否符合其他法律條件,例如股權結構是否符合中資投資或外資投資規定,如何取得許可等,待事實明確釐清後,法律條件完備,才可在台灣設定法律代表人。

Deepseek台灣公務機關停用 數碼發展部:有資訊安全疑慮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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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求索(DeepSeek)推出的AI模型引發資安疑慮,台灣數發部今天表示「DeepSeek AI服務為中國產品,執行涉跨境傳輸及資訊外泄等資安疑慮,屬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台數發部稱,特別警示公務機關與關鍵基礎設施應限制使用DeepSeek AI產品,以避免使用者相關資料或資訊被有資安疑慮的產品傳送。

中國人工智能系統Deepseek與Open AI的ChatGPT的APP標誌。

台灣數碼發展部1月31日表示,依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或機構使用生成式AI參考指引,業務承辦人不得向生成式AI提供涉及公務應保密、個人及未經機關或機構同意公開的資訊,亦不得向生成式AI詢問可能涉及機密業務或個人資料的問題。

台灣數發部稱,此舉是為防範公務機關內部資訊在無法有效監管情況下外流並構成危害風險。

台灣此前針對DeepSeek討論重點集中在言論審查

據了解,此前有外媒指出,DeepSeek有自我審查機制並迴避中國入侵台灣、天安門事件等議題。

台灣首任數碼發展部部長唐鳳28日晚間在Threads上表示「在本機離線使用的lmstudio.ai環境裏,如果遇到言論管制的題目,只要用⌘U先輸入思考過程和回答的字首,再用→繼續生成回答,就可以繞過了」,稱此舉可以讓DeepSeek回答六四天安門事件的話題,許多台媒則以「唐鳳成功破解」為題報道。

舊金山 AI 公司 Positron 共同創辦人Barrett Woodside此前受訪層表示,DeepSeek目前唯一的缺點或許就是仍受制於中國不成熟的審查制度,但他也提到,因開源模型可修改程式碼,這其實可以在開發人員自由修改之下移除這項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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