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球評︱曼城百宗罪英超賽會隆重其事 最終會否再次草草了事?
英格蘭超級足球聯賽(英超)賽會花上4年時間調查曼城,一口氣列出這間背靠阿聯酋的球會犯上過百宗罪,轟動得史無前例。
英超賽會不惜與曼城開戰,也許是違規情況實在太誇張,問題是,歐洲足協(UEFA)亦曾因曼城「嚴重違反」財政公平條款(FFP),判罰他們禁賽歐聯兩年,最終打甩官司後,一切便當無事發生一樣。今次英超賽會隆重其事,結果會否不一樣?
金元足球改變遊戲規則
關於曼城問題的一切源頭,是金錢,很多很多很多錢。當中東石油富國入侵,足球從此變得不一樣,球會營運不再單純講求賺與蝕,同時可以是為國家宣傳和推廣工具。2008年成立並收購曼城的Abu Dhabi United Group,表面上由阿聯酋王室成員文蘇(Sheikh Mansour bin Zayed Al Nahyan)持有,及後有洩露文件指集團帳戶直接由阿聯酋政府管理,一切盡在不言中。
金元足球並非新鮮事,2003年由與普京關係密切的俄羅斯富商艾巴莫域治展開序幕,到2008年曼城和阿聯酋、2011年巴黎聖日耳門和卡塔爾、到最新的紐卡素與沙特阿拉伯。車路士跟曼城、PSG和紐卡素不同的是,艾巴莫域治不管多富有,也只是他一個人的事,這些直接、間接由中東國家政府持有的球會,卻有整個國家力量支撐。
2018年一輯系列報道開啟調查序幕
曼城的恐怖財力早受質疑,足球監管機構一直愛理不理,直到2018年11月德國《明鏡周刊》從《足球解密》獲得曼城的電郵及文件作出一連四篇系列報道,指這間英超球會誇大贊助合約的金額,欺瞞歐洲足協,以滿足財政公平條例的要求。
2019年3月7日歐洲足協宣布,就媒體提供的最新資料,正式調查曼城有否違反財政公平條例。今次英超聯賽會羅列曼城百宗罪,指出調查由2018年12月展開,時序上甚至較UEFA更早,為時亦更長,時間點正是《明鏡周刊》刊登後一個月內。
2019年5月16日UEFA球會財政控制機構首席調查員總結對曼城調查結果,將個案移交歐洲足協仲裁法庭。2020年2月14日UEFA宣布曼城在2012年至2016年間誇大贊助收入,違反財政公平條例,並指曼城不合作調查,禁止曼城參與未來兩季的歐洲賽,罰款3000萬歐元。曼城到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上訴並得直,兩年禁賽令推翻,罰款亦大減至1000萬歐元,CAS給予的理由是:「大部分被指違反規定的控罪,都是不成立或是追究時限已過。 」
英超賽會隆重其事 下場會否不同?
UEFA對曼城的調查,主要針對財政公平條款(FFP)上,英超賽會今次羅列的百多宗罪行,雖全數與財務方面有關,但範圍相對廣闊。《曼徹斯特晚報》將控罪歸納為五大類:收入與成本、球員與領隊合約、歐洲足協條例、盈利和可持續發展、調查期間拒絕合作。
過百宗控罪當中,50項與收入和成本有關,焦點是9年來曼城沒有向賽會「準確匯報財務狀況」。球員與領隊合約方面,控罪指曼城未提供領隊文仙尼薪金的完整資料——《足球解密》曾宣稱文仙尼通過影子合約獲得額外報酬。同樣指控亦在2010年至2016年間曼城球員合約和肖像權中出現。
英超聯賽會與UEFA在FFP處理方式有別,英超球會同須遵守。曼城被指在2013年至2018年間違反FFP。在盈利和可持續發展方面,英超聯賽會指曼城在2015年至2018間未遞交「根據球會最新資訊以及球會認知和相信範圍內最準確球會未來財務表現預測」的年報和財務收支平衡表,當中再次牽涉贊助商。最後一類是調查期間拒絕合作,曼城被指行為不誠實,刻意妨礙調查工作,提交資料時亦拖延和不合作。
英超聯賽會提出的百多項控罪,須經由獨立委員會審理,結果難料。罪成可罰款、扣分,最嚴重者甚至可被逐出聯賽,惟從以上控罪內容來看,大部分都是難以證實的指控,尤其眾所周知,曼城的主要贊助商都是與班主文蘇背後的阿聯酋相關,球衣胸口贊助商是阿聯酋主權基金持有的阿提哈德航空(Etihad Airways),正所謂「左手交右手」,曼城將贊助費報大數谷大收入和盈利是合理懷疑。
然而要以實質證據證明財務狀況造假,遠非傳媒調查報道、或英超經由公開渠道資訊獲得和整合的資料、以至僅僅是「推測」便可做到,唯有曼城內部財務文件可證明一切,但他們會這樣笨,公開對自己不利的證據嗎?沒有確實證據,英超聯賽會頂多可以跟UEFA一樣說曼城不合作、財務資訊不準確,卻難以證明影子合約的存在,與球會真的有額外向領隊、球員付出報酬等嚴重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