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十九歲的我|張婉婷無證採訪李慧詩 體育記者協會發聲明狠批

撰文:高詩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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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錄片《給十九歲的我》引起多項爭議,除有片中學生表明一早反對公開放映卻未獲理會外,導演張婉婷更曾在電台自稱在日本拍攝曾是香港單車代表的馬燕茹、及訪問李慧詩時,在未持有大會批出的採訪證下擅自拍攝,再激起公眾批評。
香港體育記者協會(下稱:體記協)今午(6日)亦發聲明,表示對張婉婷的言論感到遺憾。

體記協在聲明中指,張婉婷早前在訪問中提及「於《給十九歲的我》拍攝期間,聲稱未持有大會採訪批准(permit)而進入單車場館採訪李慧詩,對於張小姐未有按正常途徑申領採訪證一事感到遺憾」。

聲明中強調:「一直以來,無論於國際賽事抑或本地賽事進行採訪,傳媒都需要向相關主辦單位申辦採訪證。大型體育賽事如世界盃及奧運會,由於採訪人數眾多,主辦單位會為各個國家及地區設定配額,以控制場內採訪人數。」

張婉婷明言,2016年到日本伊豆採訪亞洲場地單車錦標賽時,未有向大會申請採訪證。(劇照)

體記協指出,本地傳媒一向恪守大會及主辦單位的採訪安排,「包括申領採訪證件,混合採訪區的限制」,並認為「張導演之行為,或會影響本地傳媒同業形象,以及令本地體育媒體於將來申請其他海外賽事時,可能令申領手續有更多無謂關卡」。

張婉婷早前接受商業電台節目訪問時,講述2016年到日本伊豆採訪場地單車亞錦賽的「偷雞」情況:「當時我哋好威武咁,扮自己有permit(許可證)入去。」馬燕茹當時所參加的,並非一般比賽,而是2016年1月在日本伊豆上演的場地單車亞洲錦標賽,同一場地之後上演2020東京奧運。

有關東京奧運的採訪申請:

沒戴上證件,當然被工作人員截查,張婉婷當時謊稱,「我話攞緊,喺上面喇已經。」又指有個很好人的日本工作人員,看到她們一行人等樣子純良,「我話呢個女生(馬燕茹)係我哋的」,拍攝團隊於是獲得放行,明顯是違規採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