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超曼市打吡|曼聯扳平入球遭名宿怒批越位 前球證點出球例關鍵
曼聯對曼城一戰中,「紅魔鬼」在落後一球下先追和、再以2:1反勝,然而,由般奴費南迪斯射入扳平的一球卻惹來莫大爭議,不少球迷、名宿和媒體都認為拉舒福特在過程中越位,然而入球經VAR審視後卻獲判有效。
到底球例中,身處越位位置的球員怎樣才會被罰?英超前球證科爾亦發表了看法,點出當中關鍵字眼,認為判決無問題。
在曼聯扳平成1:1的入球中,卡斯米路在中場線附近右路向前傳球一刻,拉舒福特已處於越位位置,雖然過程中他沒有觸球,但一直與皮球距離極近,到最後一刻才「讓路」予般奴費南迪斯起腳射入。VAR當時曾檢視入球,最終判入球有效。
賽後,除了曼城將帥之外,不少媒體與名宿都紛紛指入球應是越位,當中車路士名宿施治就在Twitter發文嘲諷:「曼聯的第一個入球證明了,制訂球例的人根本不了解足球。」
根據2022/23球季的《國際足協球例》(以IFAB授權翻譯之中文版本為準)第11章《越位》,當中明例「越位犯規」的條件:「若在隊友踢球或觸球時,身處越位位置的球員只會在有積極參與比賽時才會被判越位犯規」。而何謂「積極參與比賽」?球例點出兩大情況,一是「接應或接觸由其隊友踢出或觸及的傳球」,第二則是沒有觸球,但「干擾對方球員」。
就「干擾對方球員」,球例列出4個可能導致判罰的條件:
- 明顯阻礙對方球員的視線而導致對方球員不能玩球,或
- 與對方球員爭奪皮球或
- 明顯於近距離試圖參與玩球,而此舉動明顯影響對方球員,或
- 作出明確動作,而此舉動明顯影響對方球員參與玩球的能力
拉舒福特當時身處越位位置,但的確沒有觸球,因此沒有觸犯「接應或接觸由其隊友踢出或觸及的傳球」,至於有沒有「干擾對方球員」,則是惹來最大爭議的部份,畢竟他一直近距離追着皮球,似乎有意圖觸球、甚至有阻擋曼城球員之嫌,有否影響曼城後衛的判斷及走位,實在難以定論。
然而,英超前球證科爾(Chris Foy)在其《每日郵報》的專欄表示,自己認為入球有效,他指出:「(主裁判)艾特維與旁證認為拉舒福特沒有觸球、也沒有影響到曼城球員,VAR也檢查過片段,他也認為場上的裁判沒有犯下明顯誤判。」
他最後點出關鍵:「當然,一切是主觀的。但如我所說,這入球沒有不成立的原因。」
「主觀」亦是《國際足協球例》中一大關鍵字,《球例精神及哲理》一章中列明,儘管足球球例相對其他大部份團隊運動算簡單易明,「然而,大部份情況的看法都是主觀的,加上賽事執法人員身為人,無可避免會做出錯誤判決或引起爭議和討論。對部份人仕而言,討論亦是球賽的樂趣和吸引力。」今次事件,也毋庸置疑惹起了「爭議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