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足協18招救中超國足 工資設限 轉會費過高須交豪華稅
一連兩日的「第十屆中國足協第三次會員大會」昨日閉幕,中國足協公布18項有關中超聯賽的新政策,包括設立工資獎金上限、轉會費過高要交稅等。同時,中國足協亦制訂《2020行動計劃》,目標是中國國家隊打入亞洲盃4強。
中超轉會費過高要交稅
眼見「中超」二字,已成為財大氣粗的代名詞,中國足協亦於昨日(1月18日)閉幕的「第十屆中國足協第三次會員大會」,公布18項針對中超、中甲的措施。這18項新政策美其名是為了使國內職業聯賽可健康發展,但明顯是希望改善中超球會胡亂花錢買外援的現象。其中限制外援最多上場3名人次、設立工資獎金上限、球員轉會費過高要交稅等。以下是18項新政策內容:
1:2017年開始的外援新政:中超球會依然可以註冊、報名5名外援,可以進入18人名單,但是上場最多3人次;中甲球會依然註冊、報名和上場3名外援。
2:2017年開始的U23新政:中超和中甲球會18人報名單中至少有2名U23以下球員,其中至少有1人正選出場。
3:設立工資和獎金上限。
4:設立轉會費上限,超出的部分將收稅或者提取相應比例的足球發展基金。
5:設置財政公平制度。
6:職業俱樂部對於青少年梯隊的投入不能少於15%。
7: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中超俱樂部必須擁有U19,U17,U15三級梯隊;中甲必須擁有U17,U15兩級梯隊;中組必須擁有U15梯隊。
8:堅決打擊陰陽合同。
9:堅決取締簽字費。
10:足協統一各球會的賬號,實施監督和監管。
11:各球會要有符合標準的體育場。
12:各球會要有符合標準的訓練基地。
13:球會之間不得存在關聯關係。
14:執教各級隊伍的教練員,必須具備中國足協規定的教練員資格。
15:職業球會要有自己的青少年發展計劃。
16:引入破產機制,對於那些嚴重資不敵債的球會,清除出職業聯賽。
17:落實轉會過程中的聯合補償機制,鼓勵和提高培養青少年的積極性。
18:球會準備必須具備醫療保障體系、草根足球計劃、教育計劃及社會責任計劃。
盼2020年世界排名頭70
另一方面,中國足協亦提出《2020行動計劃》,是2017年的重點任務,包括國奧隊打入東京奧運會、中國國家隊晉級2019亞洲盃4強、國足2020年世界排名頭70等。中國足協主席蔡振華更指表示:「中國足球面臨的問題是多方面的,基礎薄弱、人才匱乏、場地稀缺、體制不暢、管理滯後等等,相對於足球發達國家,必須老實地承認,我們的落後是全方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