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聯】曼城涉誇大贊助費 歐洲足協今周判決 最高可罰歐聯停賽

撰文:李榮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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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城日前蟬聯英超冠軍,但慶祝氣氛仍未消退的時候,就收到壞消息,歐洲足協(UEFA)指「藍月亮」誇大過百萬贊助收益,違反公平競技條例(Financial Fair Play、FFP),或會禁止曼城參加歐洲賽一年為懲罰。

德國《明鏡》周刊於3月初指,曼城利用外判去減輕球會成本,成功避過UEFA的審計。若「藍月亮」該季超支,就會用增加贊助費蓋過赤字,更會將過數日期回溯到季初,以此隱瞞報支數字。曼城近日面對指控發聲明表示「指控是子虛烏有」,「歡迎UEFA任何正式調查」,認為這是個去結束一切傳聞的機會。

曼城蟬聯英超冠軍,但收到壞消息。(路透社)
UEFA將於今周宣布最後判決。(路透社)

據《BBC》報道,今次事件最終判決,將會落在UEFA調查委員會主席、前比利時首相勒特姆(Yves Leterme)手上。報道又指多名委員堅持認為,若果最終判曼城違規,禁止參加歐洲賽一季將會是最合適的判決,而且會定為下季。不過,藍月亮有權上訴,所以就算罰停賽,刑期未必是下季。曼城並非初犯,這支由中東財團撐腰的球隊在2014年就因為違反財政公平條例,被罰4900萬鎊。

曼城面臨下季歐聯禁賽。(路透社)

如果被禁止參加歐聯,對極希望站在歐洲球會頂端的曼城來說是一大打擊。除了FFP違規指控外,英格蘭足總、英超賽會及歐洲足協正調查曼城轉會市場上操作。據報他們涉嫌簽年輕球員有違規嫌疑,若最後罪成,將面臨轉會禁令。

曼城今季以1分力壓利物浦奪得冠軍。(路透社)

FFP簡介

財政公平競技條例(Financial Fair Play)主要宗旨是防止球會盲目燒錢,導致入不敷支要面對財政困難問題。這項條例限制球隊的虧損程度,由於每季的收益都收到很多因素影響,所以FFP允許球會自我調整時間,一般考察該球會的3年累積賬目。UEFA財政監察委員會有懲罰球會的權力,最高刑罰是禁止球會參加歐洲賽事。

於2014年,巴黎聖日耳門(PSG)被UEFA發現,透過回溯卡塔爾旅行局的1.67億鎊贊助費,掩蓋他們的虧損。PSG最終被罰款、接受支出上限及只准在歐聯註冊21名球員。這支法甲班霸上季亦因以2.22億歐元簽入尼馬及1.9億歐元收購麥巴比,再次被財政監察委員會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