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超】足總開三大條件:富力不接受就不要參賽
撰文:張楊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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醞釀一輪的廣州富力參加港超風波,今日有最新進展。足總董事會決定要求富力除早前答應的7位數字贊助費,以及簽入8名本地球員外,開出必須派出4名香球員的新條件;又指若對方不接受,則來季只有10隊參賽。
開出「7+4」方案
足總董事會今日就來季(2016/17球季)的參賽球隊舉行會議商討,並決定讓廣州富力在有條件下參賽港超。足總開出的3大條件分別是:投放7位數字贊助一項盃賽、簽入8名本地球員,以及新條件是富力比賽時要有4名香港球員上陣。
足總主席梁孔德解釋,董事會有考慮到球迷的訴求,認為新條件可確保本地球員有上陣機會,他更笑言:「屆時要考慮推薦哪些好球員給富力。」梁又指出:「富力贊助的盃賽,所有參賽球員都可獲分獎金,達到讓本地球員從中獲益的目的。」他透露除新條件外,富力已答應前兩項條件。
至於足總董事之一、持反對聲音的王威信在離場時向記者表示:「我已經盡了力,發牌程度的規矩不應改變。」梁孔德及後被問到,若富力不答應足總的新條件會有何後果,他直言:「那就不要參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