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聯】尼馬爆粗炮轟VAR「可恥」 直斥相關人員不懂足球
撰文:李榮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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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養傷只能做座上客,尼馬只能眼白白看巴黎聖日耳門,在歐聯16強次回合主場被曼聯以3:1踢出局,「紅魔」憑作客入球優惠晉級。
曼聯全靠VAR得到第3球,令該名巴西球星怒氣衝天,於個人Instagram狠批VAR,直指球證與其他VAR人員都是「不懂足球的人」。
「(VAR)可恥!」尼馬在自己的IG Story一開頭就寫道:「4個不懂得足球的人,在電視看慢鏡決定一切。那根本什麼都不是,甘佩比轉身背向皮球,他的手能做什麼了?X你啦!」
尼馬因右腳腳傷,早前回到巴西接受治療,趕及在次回合前重返巴黎,於觀眾席上欣賞對曼聯的大戰,豈料首回合領先2:0的PSG,第二戰竟在主場「自爆」。
派斯奴甘佩比在完場前阻擋對手射門時,手與皮球的確有接觸,本來球證最初只給了曼聯一個角球,但聽到指示後決定啟用VAR,並改判12碼。紅魔最終由拉舒福特射入12碼,以3:1擊敗PSG,兩回合3:3打和,曼聯以較多的作客入球晉級8強。
杜慈質疑判決
PSG教頭杜慈賽後表示,自己雖然支持VAR,但依然不服12碼判決。他說:「我支持VAR,但那一球感覺根本不中目標,根本沒可能是12碼。這樣的情況是否應判12碼,需要有關方面解釋一下。」他又指現時規則有點模糊,「那不是個射門,但卻給了12碼...OK。」
球例訂明,只要球員蓄意用手接觸皮球,球證可以罰該名球員犯規。不過,球例亦有加入指引,讓球證考慮該名球員是否蓄意用手,考慮因素如下:
手向皮球接觸(非皮球觸碰到手)對手與皮球的距離(預料不到的來球)手有不必要的擺動等於犯規利用手中的物件(球衣、護脛等)碰到球都是犯規投擲物品(球鞋、護脛等)碰到皮球亦是犯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