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超|曼城絕殺狼隊入球惹爭議 貝拿度施華一個細節避開判罰
曼城在周六(20日)晚作客以2:1擊敗狼隊,史東斯(John Stones)在95分鐘頂入絕殺一球,貝拿度施華(Bernardo Silva)有犯規之嫌,不過經VAR檢視後改判有效,引來爭議。
狼隊主帥加利奧尼爾(Gary O’Neil)賽後大感無奈,稱判決偏幫曼城這樣的大球會。其實狼隊在上季便有類似的入球被取消,那麼兩個入球異同是什麼,今次英超球證為何會判入球有效?
曼城開賽7分鐘便失守,之後憑加華度爾射入世界波追和,兩隊踢至法定時間結束仍為1:1。
補時第5分鐘,曼城在右路獲得角球,開出後由史東斯頂入,但由於貝拿度施華(Bernardo Silva)在最前方處於越位位置,更有干擾門將沙亞(José Sá)之嫌。當時加利奧尼爾便向第四球證激烈投訴,VAR檢查並讓球證查看重播後,宣判入球有效。
英超賽會在X(前稱Twitter)解釋:「由於貝拿度施華處於越位位置,同時在門將的視線範圍內,場上判決為史東斯的入球無效。VAR認為施華不在門將視線範圍之內,且未有對他造成影響(Impact),因此建議重新審視,最後球證改變判決,判入球有效。」
光看英超賽會的這張圖片,史東斯頂到皮球時,貝拿斯施華確實沒有遮擋沙亞視線。可在這之前,他曾明顯地擋在門將前面,並有意地與該沙亞卡位,正是這個入球最受爭議之處。
英超今季已曾因「單擋」門將而引來熱議,之前曼城對阿仙奴一役便是例子。今次VAR審查的是貝拿度施華有否越位,這名曼城中場也十分聰明,其實他早在史東斯跳起爭頂之前,便已經離開門將身邊。
越位規則(節錄):
處於越位位置並不構成犯規;
在球門球、界外球、角球時,取得皮球並不會觸犯越位犯規;
若在隊友踢球或觸球時,身處越位位置的球員只會在有積極參與比賽時才會被判越位犯規:
明顯阻礙對方球員的視線而導致對方球員不能玩球,或與對方球員爭奪皮球;
身處在對方球員的跑動路線上……從而影響對方球員跑向皮球位置時,過程中如出現阻礙對方球員玩球或爭奪皮球,則屬於越位犯規
狼隊主帥加利奧尼爾對此不太服氣:「人們當然不可能故意針對狼隊,但當有重要決策時,你會否在潛意識或甚至在不知情之下,更願意傾向曼城而不是狼隊?」
他表示相信並尊重判決,但言語中帶着無奈:「曼城在最後一分鐘絕殺是一件大事,比狼隊對韋斯咸的最後階段入球更矚目,所以也許(他們)潛意識中有些什麼,讓你難以得到它們(應有判決)。」
加利奧尼爾口中那個對韋斯咸入球,其實是今年4月的事情。當時狼隊落後1:2,麥斯基爾文(Maximilian Kilman)接應角球頂入追和,但球證認為Tawanda Chirewa阻擋門將,入球因而被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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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城領隊哥迪奧拿表示一開始因旁證舉旗而感到意外:「那是角球,怎麼可能越位?」了解情況後,他認同球證判決:「那個情況下,史東斯觸球時,沙亞能完美地看到整個動作,所以該判這個入球有效。」
曾效力利物浦的史杜列治在天空體育台上也解釋,貝拿度施華是有意為之:「他做得很完美,因為他算好了時間,頭槌入球的一刻,他已經離開了門將身邊,就像在對人說:『我已經完成了自己的工作,但沒有影響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