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亦凡涉強姦案被法院駁回上訴 二審維持原判

撰文:蘇國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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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男星吳亦凡在2021年因被網紅都美竹連環踢爆酒店選妃、涉嫌誘姦未成年女性等事,同年8月份在北京因涉嫌強姦罪正式被逮捕。而案件經過一審後,在去年遭判13年有期徒刑附加驅逐出境,而在一審宣判過後,吳亦凡一方提出上訴。

吳亦凡在2021年被網紅都美竹連環踢爆酒店選妃。(微博圖片﹑都美竹微博圖片)

而在今(24日)據內地媒體報導指出,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據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指經過審理後認為,吳亦凡違背婦女意志,而且利用多名被害人醉酒之機會與其發生性行為,其行為已構成強姦罪。而聚眾進行淫亂活動,且是首要分子,其行為又構成聚眾淫亂罪,應依法並罰。

原判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及適用法律正確,量型適當,審判程序合法,裁定駁回吳亦凡的上訴,維持原判。而吳亦凡的近親屬同加拿大駐華使館員亦有到場旁聽二審宣判。

吳亦凡被法院裁定駁回上訴。(微博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