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亞綸撤控耀樂緊接發聲明 強調將再提告:毀滅人生的沉重打擊
撰文:胡凱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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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藝人炎亞綸(吳庚霖,新名吳秉孺)今年6月被網紅耀樂爆料,指其與16歲時的耀樂發生性關係並偷拍及發布性愛影片,隨後耀樂表示會提告炎亞綸。今日(8日)偵查庭完結,檢察官認為妨害性自主方面證據不足,所以對炎亞綸撤銷起訴。他隨即發聲明感謝檢察官幫他釐清事實,之後他又提到與耀樂分手後最近五年仍有聯繫,所以不明白耀樂提告的動機是什麼,更在聲明中反問耀樂為了名還是利?
耀樂今日下午發聲明,指炎亞綸身為公眾人物仍然不正視自己的過錯,更說檢察官撤銷的一罪會與律師研究,表示會再作出提告。
耀樂聲明全文如下:
公眾人物本應發揮影響力為社會帶來良善之貢獻,但很遺憾的是,即便已經遭到檢察官認定犯罪而起訴,截至目前為止,吳庚霖(吳秉孺)先生仍一再以不實的說詞為其辯解、拒絕正視所犯的過錯,甚至多次對外發布聲明混淆大眾視聽,試圖將其犯罪行為美化為私人感情糾紛,吳庚𥧌(吳秉孺)先生當年利用雙方懸殊的地位,對年僅16歲的我拍攝私密影片、甚至在分手後將影片散播給他人等種種行徑,這絕對不是無足輕重的感情糾紛,而是毀滅一個16歲少年人生的沉重打擊。至於針對檢察官認為證據不足,不起訴的部分,當年我確實不懂得如何保護自己,但我會繼續與律師研議就此部分提起再議,還原真相並以正視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