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39歲的周永恆今日(21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接受判決,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將案件定罪「抗拒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及「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判決結果指周永恆需即時入獄兩星期及罰款$2000。
周永恆老婆陳薇接受訪問時表示自己不是公眾人物,並坦言有社恐。(葉志明攝) 散庭後,周永恆老婆陳薇(Britni)在接受《香港01》訪問時表示:「不考慮上訴,現今香港政治環境不方便多講,都有叫周永恆少啲講嘢,感謝辛苦傳媒,由於不是公眾人物,其實自己都有社恐,感謝辛苦傳媒。」
案件編號:TMCC866/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