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法蓉起訴多位自媒體侵犯肖像權一張賠50000元? 網友:缺錢嗎

撰文:朱奕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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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56歲陳法蓉(Monica)早年憑藉港劇和港產片圈粉無數,一頭俐落短髮率性十足,極具個人特色。近年多在內地發展的她,雖鮮有拍攝影視作品,但偶爾參加綜藝節目與直播帶貨,在微博分享動態等,依然獲不少網友喜愛。

陳法蓉現在以直播帶貨或綜藝節目為主。(微博@陳法蓉)

然而,近日內地多位自媒體(即個人媒體)用戶陸續表示,因在文章中使用了陳法蓉於社交平台曬出的照片或視頻,從而被她無差別起訴「侵犯肖像權」,微博上不乏自媒體用戶訴苦,指所寫內容完全是讚賞陳法蓉,為她說好話等,結果反而被告,令人百思不得其解,並透露訴狀一般會寫50000元一張,但具體看法官。事件引起大量網友以及自媒體粉絲不滿,紛紛質疑道:「缺錢到這个地步了嗎」、「沒有自媒體,很多藝人我根本不認識,靠自媒體賺錢還有臉告自媒體,這種藝人的作品我全部抵制」、「真不理解啊 告謠言能理解 安利和支持的都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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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今日有自媒體用戶稱收到消息,很多已被陸續撤訴,亦有網友表示陳法蓉已批量進行撤訴,有指她本人並不知情,而是律師單方面起訴,純粹為賺律師費。而陳法蓉暫時沒有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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