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踩過界》《繩角》導演羅俊偉認逼酒吧女郎當性奴 判囚10個月
撰文:鍾路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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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TVB《踩過界》、ViuTV《繩角》等劇集導演羅俊偉,涉去年初拍下威脅發布一名酒吧女郎私密照,並在黃大仙威豪花園某單位向他人施襲,被控普通襲擊和未經同意下威脅發布私密影像罪,3月1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囚10個月。
案情指,被告去年1月在夜店認識酒吧女郎X後提出性交易,同年1月至2月於被告家中進行兩次性交易,至3月26日深夜,X收到被告WhatsApp訊息,被告威脅X遵從他的指示,脅迫X當他的性奴隸和性玩具,否則便將兩張X的私密影像發給她夜店同事,其中一張X在吸啜被告腳趾,而另一張則拍攝到被告陰莖及X臉上沾有精液。X擔心相片會遭發布,遂報警求助,被告數日後被捕。警誡下,被告稱:「我飲醉酒,無諗住發啲裸照出去。」警方在被告手提電話內起回5張X的私密影像。
羅早前承認1項未經同意下威脅發布私密影像罪,另一控罪則獲撤回,3月1 日早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宣判,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指,涉案私密影像相當赤裸,批評被告行為卑鄙恐嚇受害人使她就範,即使本案令被告身敗名裂,也是他自取其辱,判囚10個月。
案件編號:KCCC 3048/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