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港姐季軍寇鴻萍涉於2009至2017年,8年內11度逃稅,涉稅款8萬元,經審訊後被裁定11項蓄意逃稅罪成。案件在今天(2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法院判刑。暫委裁判官曾慶東原本判決九個月加十五個星期,指對方完全沒有悔意,加上犯案嚴重,不過經辯方律師求情,減刑十五星期,總共監禁九個月,即時入獄。
前港姐季軍寇鴻萍涉於2009至2017年,8年內11度逃稅,涉稅款料8萬元,判監禁九個月,即時入獄。(陳順禎攝) 判決一出,寇鴻萍兩位女兒唐貝詩及唐貝欣雙眼通紅,而辯方律師表明上訴。
判決一出,寇鴻萍兩位女兒唐貝詩及唐貝欣雙眼通紅,而辯方律師表明上訴。(陳順禎攝) 案件編號:ESS18088-1809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