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若琳被問捲入林小明婚姻一事 激動爆喊要休庭
江若琳(Elanne,原名江玲)與前經理人公司寰宇的合約糾紛官司,今日繼續於金鐘高等法院進行聆訊。
江在庭上接受控方律師的盤問,律師重提江於2008年捲入林小明婚姻事件,被傳媒報道後,江的公司不准她向傳媒澄清,江認同並表示:「公司叫我答清者自清,老闆嘅私人嘢我唔講,只可以講呢幾句。」當時林小明與林太,即現在的趙小姐亦有透過律師發表聲明,指出婚姻問題並不關江介入的傳聞事。江表示:「我嘅諗法係林先生從來無做過任何嘢去保護我嘅聲譽,趙小姐呢份聲明係9月26日發出嘅,點解要到一個女仔被攻擊至遍體鱗傷,最重要嘅聲譽受損,但係林生都無幫過我澄清?我當時係忍唔住,上咗查小欣嘅節目接受訪問,講晒啲委屈出嚟,而趙小姐呢份聲明就係當日下晝發出嘅。」說時一度哽咽。
律師指出林小明當時有向傳媒講婚姻出問題並不關江事,江激動表示:「林先生喺娛樂圈30年,係清楚知道一份聲明係經律師向傳媒發出,有法律效力嘅,林先生講過傳媒報道嘅嘢都好信嘅,你覺得林先生對傳媒講嘅嘢可信咩?」說時再度哽咽,並要用紙巾拭淚。律師指林先生向傳媒澄清江並非第三者,江反問:「咁點解無我嘅?點解我作為當事人連自己出嚟講嘢嘅權利都無?」律師指她曾向傳媒澄清不關自己事,江說:「我講完之後,公司叫我唔好再出嚟講咁多嘢,話呢啲係老闆同老闆娘嘅事。」
律師問江可有就事件嬲林先生,江直言:「我有嬲佢,我一直都有嬲佢!到今日都係嬲佢!」律師指其實林先生亦受事件影響,江即激動地表示:「關我咩事呀?」說完即落淚痛哭,並說:「唔好意思,因為呢件事真係好委屈呀。」法官隨即宣布休庭,讓江休息一會。而江的老公蕭唯展眼神流露出心痛的神色。江去完洗手間後繼續應訊,律師表示林先生有發過幾封律師信給傳媒,並於9月入稟告其中一間傳媒,江表示:「我唔知,同埋你講9月已經係好後期嘅事。」律師指出江於6月4號曾致電林生,江說:「當時我好想自殺,然後我去到石澳,我鼓起好大勇氣想同林生講種種我經歷過嘅不公平。」律師問江為何有勇氣自殺,卻不去解約,江說:「因為我由2004到2011年間親眼見到好多藝人解約,個個都要畀天價賠償金畀寰宇,太多喇每一個解約嘅藝人都要擺低一大舊錢去解約,我知道李彩樺攞咗過百萬。」
律師問她是否欠下公司不止過百萬,江說:「我爭公司好多錢,可能唔止200幾萬,我相信如果我同公司解約,可能要賠300幾萬畀公司。林生有同我講過你要走,得,賠返爭我嘅錢咪走囉。佢成日都有講,佢只係畀兩條路我揀,一係擺低爭佢嗰舊錢,一係永遠都唔准再踏足娛樂圈。」律師指林先生跟江以及江的母親吃飯時,提出的解約條件是如果江退出娛樂圈,就一蚊也不用她還。江不認同:「佢畀我兩個選擇,一係賠錢,二係退出娛樂圈。」更反問律師:「你覺得呢個係一個選擇咩?」律師指她當時的理解是退出娛樂圈後,7年內不再重返娛樂圈便不會向她追討欠款,江強調她的理解是對方要求她永遠退出娛樂圈。
律師提到江於石澳致電林先生的事,江表示她是要翻查自己的私人Facebook才尋回入石澳的日期,之前是記錯了日子。律師指出江在當時的電話中是重語氣地鬧她林生,江不同意,她說:「我好記得我當時對林生嘅開場白,我話我鼓起勇氣打畀你,唔想你以老闆嘅身份,而係以朋友嘅身份去聽我講我咁多年嚟遇到嘅嘢,我同佢講話我唔想做人喇,我唔想做喇,我唔明白點解咁多年我係愈做爭佢嘅錢愈多,咁多年咁唔公平,我唔明白點解我一行出門口就會爭公司錢。林生有親口應承,叫我放心,話我嚟緊會有好多戲拍,啲錢好快會返嚟。我問佢我影宣傳照可唔可以由公司去支持一下?唔使我自己支付呢個開支。」律師質疑江並沒有輕生的念頭,江不同意,她說:「如果唔係林生應承我,咁點會喺2011年我終於唔使自己去支付宣傳照。」
寰宇主席林小明早前供詞重點。(詳看下圖)
律師重提江與母親以及林生於2011年的一次飯局,江媽媽一直好擔心江欠下公司很多錢,林生向江母表示江將會有很多工作,欠款會變成正數。江同意律師所說她於電影上獲得提名是相當不錯,江說:「每一個機會,每一個角色我都好努力去做好。」律師指出她當年被傳媒形容是寰宇一姐,江說:「因為當時公司嘅藝人得我一個女仔。」律師指出江多年來拍了多部寰宇電影,即是林先生在飯局上講的江會有好多工作是實現了。江不同意林生預測她所拍的電影將會有好成績,因為無可能預測得到,亦不同意寰宇是因為她才開拍這些電影。
江表示她媽媽有致電問Kelly點解女兒會欠下這麼多錢,要支付這麼多開支,Kelly答她媽媽這是行規。江指她媽媽這麼多年來也不同意這些開支,亦有向她的公司投訴。律師指出江媽媽當晚飯局並沒有就江的音樂開支而向林生投訴。江重申她從來沒有叫屋企人去賣樓來幫她還債,即使她已打了7年的官司。律師問江,林當晚有否向她講過:「你退出娛樂圈就唔使你還錢。」江說:「佢話你退出娛樂圈咪唔追你囉。」她不同意電影《巾幗大將軍》是林生因為她而開拍,她最初只是被安排演一個配角,後來因為女主角宋佳辭演,才由她頂上。
江提到林小明提出由公司墊支首期給她買樓,是因為她與家人同住唐樓被傳媒影到了,公司叫她不要再住唐樓,她其後租住apartment,由公司墊支租住,後來因為被加租和被迫遷,林生便提議她買樓。律師指江的公司待她好好,江直言她根本不想搬離家人,是公司要求她搬走的。江於明早10時仍要出庭作供。
案件編號:HCA 1225/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