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采子雙劈腿事件看「網路公審」:如果她的告別,是真的告別呢?

撰文:女人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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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面對八卦新聞的態度,決定你是一個怎麼樣的大人。每一爭議事件發生之後,人們心有憤怒,湧入當事人的社群加以批判。但平心而論,這些憤怒從何而來,人們又為何認為自己擁有為他人定罪的權力?

早前,因參加台灣歌唱節目《聲林之王》以及體育綜藝節目《全明星運動會》竄紅的22歲女星采子(本名謝采紋),爆出與同節目男藝人何孟遠之間的曖昧訊息,由於兩人分別有穩定交往對象,因此事件馬上引來大批網友及媒體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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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時間,采子與何孟遠極力否認彼此關係,並同時在4月15日於個人Instagram發出道歉聲明;同日,何孟遠女友荳荳(本名何紫妍)於個人社群發文推翻兩人說法,表示兩人確實「劈腿」,使得劇情急轉直下。

4月16日,采子經紀公司「原音兄弟」發出道歉聲明,並說明將結束與采子的合約,同日,采子與何孟遠二次道歉,承認彼此之間有「曖昧像情侶間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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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文下方,超過7,000則的留言,不乏「比起歌手,演員或妓女更適合妳」、「噁心」、「臭綠茶」、「劈腿女」、「人渣」等言論攻擊。

只見采子於直播中眼神渙散,不斷地向粉絲及大眾道歉,她用略微顫抖、語帶哽咽的嗓音說道:「很對不起我傷害到的人、傷害過的人,對不起、對不起⋯⋯」(點圖放大瀏覽👇👇👇)

直播裡的她,深深地鞠躬又鞠躬,臉上挾著淚珠,對著空氣裡的「眾人」致歉,最後留下一句:「要向所有支持我的采虹(采子粉絲暱稱)們道別,再見,謝謝你們,我對自己所有的行為感到非常抱歉,我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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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藝人們在情感私德上是否真的存在問題,有時關係如何處理,對錯與否、傷與不傷,都還是得回到個人。撇開「道德爭議」不談,在此事件中,我們不得不去注意的,是受輿論抨擊者的告別,是否代表著某種警訊?

網路公審,究竟是正義還是霸凌?

正義感是一種很重要的觀念,然而有些人卻習慣發揮過剩的正義感。
心理學作家榎本博明

當采子哭著與粉絲、家人告別的影片一出,貼文底下立刻出現了幾則值得關注的留言,有人說:「就事論事的話,確實錯了。這世代人人皆有言論自由沒錯,但有多少是與事件無關的人身攻擊呢?多少人是跟風看戲覺得有趣?⋯⋯深怕妳因為某些過激的留言想不開。」

確實,群眾貌似有趨光性,總愛往熱點鑽去,站在道德制高點,針對當事人落井下石,猛烈批判。

針對網路公審的群眾心理,日本心理學作家榎本博明在《暴走社會》一書中就提到,人身攻擊多半源於對自身情緒處理不當後的「過度反應」。

他提到:「反應過度不會來自冷靜的認知反應,而是從衝動的情緒反應中誕生。一個反應過度的社會,不但容易煽動多數人產生情緒反應,同時也會放任大眾的情緒產生連鎖效應。」

台灣社會裡的「過度反應」現象,從過往九把刀、阿基師、阿翔等八卦新聞流出後的狀態便可窺知一二,但凡遇到公眾人物感情醜聞浮上檯面,群眾彷彿在百無聊賴的生活之中,抓取到一絲機會展演正義的劇本,於是媒體報導加上網路公審,創造出一次又一次的「過度反應」。

這些以道德與正義為名的「反應」,時常以肉搜、文字辱罵、教訓當事人等方式形成網路霸凌。

英國記者Jon Ronson在《鄉民公審》一書裡,引用網路公審害者的經驗,論證網路公審的強勁殺傷力,他(被害者)說:「你以為他們(鄉民)要的是道歉,但那是假象。他們要的是我被毀掉、要的是我死,但他們絕對不會這麼說⋯⋯」

社會的集體壓抑,會使負能量於匿名世界裡爆發。尤其當一個人在現實生活中,面臨成就感低落、強烈的權力慾望無法伸張的狀況,更容易在網路上產生一定程度的「攻擊性」,久而久之,更縮小了社會多元、理性對話的空間。

網路公審的後果,你將無法承擔

采子事件延燒至今超過一週,媒體依然大肆地追蹤報導,鄉民們的群情激憤尚未平息,然而有些聲音,確讓我們不得不正視公審可能造成的後果。

在采子道歉與告別影片下,一位自稱采子學妹的留言累積了1,600個讚,及將近40則的留言討論,她說:「知道妳犯錯也很驚訝、惋惜⋯⋯但有些人的留言已經不是就事論事了,希望你能好好分辨哪些話語該放在心裡記牢、哪些則不需要理會,希望你不要因為這件事情放棄自己的生命。」

網路公審可能逞一時之快,但往往造成無法挽回的後果。

以蟬聯OECD國家(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自殺率第一名的南韓為例。2019年,25歲的知名女星雪莉於自家輕生,引起南韓政府對網路霸凌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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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lli雪莉逝世一年後的那天,生前好友金善兒上傳長文。(IG/@sunaaa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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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圖回顧Sulli生前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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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退出女團生活後,直言不諱、身體力行拿回女性身體自主權的雪莉,成為網路霸凌的焦點,她可以說是在南韓演藝圈中,遭受最嚴重網路霸凌的藝人之一。

有人說:「是整個社會一起殺死了雪莉」,回頭看她Instagram裡的貼文,幾乎篇篇都能看見「關種」(관종,用各種方法博取關注的人)、「神經病」、「婊子」等性侮辱和人身攻擊,致使她長年受重度憂鬱症所苦,最終,決定以極端的方式離開這個世界。

雪莉逝世當年,南韓的平均自殺人數比OECD國家平均數字高於兩倍之多,為防止第二個、第三個、第n個雪莉出現,以雪莉之名命名的反網路霸凌法——「崔真理法」快速催生,南韓政府目標嚴懲從眾的網路攻擊,及以人身攻擊為目的的言語霸凌。

從韓國社會問題回望台灣,雖然在采子與何孟遠事件中,我們仍能不時地在長長的留言串裡,看見理性而給予他人善意的留言,但總體而言,公審藥火仍然濃烈。相信任何人,無論你我,都難以承受連續數日、數週,衝著自己而來的道德批評。

站在理性與同理的角度,我們是否能收起憤怒,看見情緒背後的本質,是完善社會溝通機制最重要的事。

情緒背後,是我們都痛恨背叛嗎?是他人的事件引發自身的過往情節嗎?是憤怒情緒的轉嫁嗎?還是單純地享受攻擊的快感?在行為背後看見自身的動機,才有助於我們消化情緒,也才對於社會的理性溝通、人們身心健康的發展,有正面的意義。

對話目的在於釐清情緒、達成共識,而不是傳遞憤怒

有很多人會問,公眾人物本就該受到放大檢視,他們明顯有錯,難道我不能表達自己的看法嗎?

基本上,只要雙方合意的感情爭議,縱有背叛,外人都沒有評斷和置喙的空間。可受公評之事,唯有透過權勢脅迫他人、侵犯他人自由,或是違反他人意願、未取得積極同意的強行性侵等,這些,才是可受公評之事。

當你以正義的名義,透過充滿惡意的言論評斷他人,這並非理所當然的正義,而是成為網路公審加害者的一員,透過言語的攻擊,去迫害一個其實與你素不相似的他人,構成「網路霸凌」的事實。

南韓「崔真理法」在請願階段有兩個重要的訴求,一是「將南韓國內大型社群的留言機制改為『實名制』,不能因為匿名讓社會變得沒有責任心」;二是「若有媒體報導缺乏責任感的內容時,請對他們下停止記者資格等處分」,雖然最終,實名制的訴求因為包含個資問題而未能進入立法階段,但卻能引導我們正視,「匿名」背後的種種問題。

當你收起自己的名字,透過網路謾罵來彰顯自己的權力,那其實並非自由的範疇,涉及人身攻擊與毀謗的言論,那是暴力、那是犯罪、那可能是謀殺。那樣的你,只是不斷地讓人知道,你還沒能學會面對自己生命中的挫折、排解情緒,於是只能轉嫁他人。

因此,當你因為某個網路事件中感到憤怒,萌生攻擊的衝動,那可能是該情節誘發了你生命歷程中的創傷經驗,或者觸犯你個人價值觀裡的道德底線,此時,強烈建議你能暫時放下評論之手,去思考「為什麼我那麼生氣」?

你可以透過「4 Why, 1 What」方法釐清自己的情緒。

「4 Why, 1 What」(女人迷授權使用/女人迷能量工作坊)

首先,詢問自己「為什麼我會對采子事件感到憤怒?」背後的因素可能是什麼,可能是因為「我曾經那麼信任、喜歡她,有種被欺騙的感覺」。

再來,詢問自己「為什麼被欺騙的感覺,會讓你覺得那麼生氣?」你可能會得出「因為過往我也有被背叛的經驗,看到她做出這樣的事,讓我想起過往那段不堪的記憶。」

最終,你深入釐清「為什麼你到現在,仍然對『背叛』耿耿於懷?」而你會發現「其實我沒有辦法承受所愛的人,與我想像中的不一樣,會讓我感覺自己的愛很廉價,或是我根本不會愛人、不值得被愛。」

經過四個 Why,釐清本質之後,你可以回過頭來思考「what to do?(我可以怎麼做)」透過把未知轉換為已知,你便能清楚地知道,自己可以採取什麼樣合理且有助於事情正向發展的行動。

層層解剖,你或許會發現,情緒來自於你對他人以及世界的期盼,每一個情緒背後,都有它自己的生命與歷程,當事情超出預期、無法控制,你會因此感到焦慮不安、感到信任的堡壘被瓦解、被侵犯,進而用攻擊的行為,保護你深信的價值。

一旦你意識到這一點,你其實就是一個更成熟的人,你知道你真正能掌握的、是你自己,他人的好壞對錯,是主觀的帶入,是情緒的轉譯,你真正該期待的,是你自己,而真正能不讓自己失望的,也只有你自己。

參考資料|
[1] 〈霸凌、羞辱、跟風向──關於「網路公審」的社會分析〉林仁廷。
[2] 〈暴走社會:鄉民正義、網路霸凌與媒體亂象,我們如何面對反應過度的社會〉時報出版,榎本博明。
[3] 〈一年 4 名藝人輕生──南韓人自嘲的「自殺共和國」是如何煉成的(一)?〉換日線,陳慶德。
[4] 〈韓國流行音樂明星雪莉過世再引網絡霸凌討論〉BBC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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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女人迷」,原文:「網路公審」究竟是正義還是霸凌?采子何孟遠事件:如果她的告別,是真的告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