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婉婷為母涉案逾3.5億被捕喊冤遭轟 成名背後竟是血染的生命?
撰文:朱奕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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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歲內地歌手曲婉婷憑藉原創歌曲《我的歌聲裡》一舉成名,紅遍兩岸三地以及新馬等地,更斬獲多個音樂大獎,但之後發展平平。她的母親張明傑曾任哈爾濱市發改委副主任、市城鎮化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但於2014年被捕,2016年被指控貪污罪、受賄罪以及濫用職權罪,令曲婉婷的事業也受到影響。
昨日(22日),曲婉婷在微博發文:「6周年,無果,繼續努力保持一顆正義的心,相信人間定有道、有法、有青天。I miss you so much. Sending you much love.」這條微博遭到全網指責,而曲婉婷已關閉評論,但亦無法阻止網友炮轟。
據內地報道,張明傑當年被檢方以涉案3.5億餘元犯罪金額特別巨大以及拒不認罪等為由,建議判處死刑,但當時法院未作出判決。去年3月,哈爾濱市人民檢察院對原起訴內容作了變更與追加起訴,張明傑被改控為涉嫌濫用職權與受賄兩項罪名,目前該案仍未宣判。
據悉,張明傑貪污幾百名在職與下崗職工的救命錢,令很多家庭支離破碎,甚至有人自殺,還同不法商人勾結,導致國有資產大量流失,而這些錢都用來支付曲婉婷的出國費用,早在2000年她就遠赴加拿大求學,高昂費用可想而知,所以有網民認為曲婉婷成就音樂事業的背後,竟是血染的生命。
張明傑被捕半年後,才有媒體曝光了她與曲婉婷的關係。不少人認為,如果當時曲予以歸還,其母不至於判罰太重,但曲婉婷不止未還錢,還用這筆錢支持當時競選溫哥華市長的男友Gregor Robertson,事後分手。有指曲婉婷多年來從未返鄉探望母親,只是每年在微博替媽媽「喊冤」,所以網上一直有聲音指她假仁假義、惺惺作態,亦有人指出,曲婉婷作為公眾人物,案發後從未為其母的作為感到慚愧,更不用說向受害人懺悔致歉,反而不停喊冤,妄想試圖左右輿論,因此難免遭到全網炮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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