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gelababy被造謠指「在日本陪酒賺換頭費」 控告網友求賠23萬
撰文:洪曉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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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話做得公眾人物就要接受正反兩極意見,但有時網絡戰士留言過咗火位,都係要硬起來還擊。Angelababy自出道以來是非不絕,最近佢向一名網民提告,以侵犯名譽權控告並索賠23萬人民幣,令被告嚇得上網求救:「我被Angelababy告了,怎麼辦?」
呢位「有幸」收到Angelababy律師信嘅網民,上載判決書留言話:「被Angelababy告了,怎麼辦?真的,要賠23萬(人民幣)。」從判決書中見到佢曾喺論壇發布文章誹謗Baby及劉亦菲,內容係針對Baby嘅外貌及經歷進行抹黑、誹謗及侮辱,並稱其「14歲就出道當野模」、「在日本陪酒賺換頭費」、「炮友小三上位」等。
判決書上指:「原告(Angelababy )因本次事件已蒙受了來自各方面的誤解與質疑,其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受到嚴重干擾,被告的行為是對原告名譽的嚴重侵犯。」該線民對此在網路上求助,並發文向Angelababy道歉、請求原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