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ssica鄭秀妍被兩中國公司起訴 沒有履行合約或要賠20億韓圜?

撰文:陳穎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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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女歌手Jessica鄭秀妍2014年退出少女時代後,2016年與Coridel娛樂簽約再以Solo身份活動外,亦與中國貴州新湃傳媒公司及海寧新湃海潤演藝經紀有限公司簽定合約,開展中韓兩地活動。擁有Jessica在內地的獨家演藝代理權的兩間公司,原來早在2017年便以藝人沒有履行合約而向Jessica進行提告並要求20億韓圜(約1300萬港元)的賠償。

根據韓國傳媒的報道,2016年2月Jessica方與上述兩間中國公司簽約,把自己的內地演藝代理權交托至2019年2月28日,並收取了一筆預付的授權費。可是合約簽定不久後,中方就因Jessica未有履行合約為由,向韓方提出起訴並要求退還授權費、違約金及未分配的收益等,而2017年11月北京仲裁委員會已判中方勝訴。可是當時Jessica方主張自己不是合約的當事人,並根據《紐約公約》把案件帶回韓國進行上訴。

Jessica不時來港出席活動,人氣一直甚高。(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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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11日及7月23日,韓國中央地方法院和首爾高等法院已兩次駁回Jessica的上訴,而報道有指Coridel娛樂方現時正向韓國大法院提出最後一次上訴,如果Jessica第三次被駁回,她或可能要向兩間中國公司賠償20億韓圜。由於報道未有提及詳細合約細則,加上Jessica國籍為美國籍,不受內地「限韓令」的影響,因此暫時內地網民都一面倒批評韓方的做法。未知最後一次上訴後,事件會如何解決呢?

Jessica昨天仍更新IG,似乎未有受事件影響。(IG/@jessica_sy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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