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恩娜及家人涉挪用外婆資產逾5千萬 遭遺產管理人入稟追討
撰文:鄺鈺瑩
出版:更新:
官恩娜(Ella)自誕下一對子女BéBé G及BéBé A後,除在IG報告近況之外,已甚少出席公開活動。不過,日前官恩娜及其父母、兄長官仲銘被律師馬華潤入稟高院,要求各人交還外婆嘅財產,涉款逾5千萬元。
官恩娜的外婆勞笑鳳於2014年去世,她在2013年時所訂的遺囑指出將全部遺產留給「契仔」馮明業,官的3名姨媽及姨姨曾在2016年入稟質疑遺囑是否有效,高院當時委任律師馬華潤出任臨時遺產管理人並調查事件。而該位臨時遺產管理人日前入稟高院,指勞生前擁有2,500萬元的銀行定期存款,獨居於灣仔自住物業,另有四個灣仔物業及一個中環物業用作收租。於2011年下半年,勞因白內障而視力下降,需接受眼部手術。勞同時被診斷有認知障礙後,便開始與官兄、官母和馮同住於粉嶺萬豪居一單位
而在這段時間內,勞的其中3個名業被出售。而套現所得的1,600萬元,以及勞的個人戶口中的款項,合共3,800萬元,被轉帳至官兄的銀行戶口。而勞笑鳳以近1,000萬元入手的粉嶺單位,在她去世後,業權由官兄取得,他與官恩娜向銀行申請400萬元貸款,並以該物業作抵押,惟借款只落入官恩娜和官仲銘兄妹的戶口,而勞個人户口內的142萬,於2012年被轉帳至官恩娜父親官有權的戶口。馬律師認為上述的轉帳、申請貸款等交易並不尋常,要求各被告交還涉款,官兄需向原告交還單位,並作出賠償。
出生於大溪地嘅官恩娜,其父官有權在當地有「珍珠大王」之稱,有傳他更擁有鑽石礦,家底豐厚,不過早年官父曾遭人貼大字報追數,96年更被一名周姓人士申請破產。對於被入稟一事,目前正身處瑞士同仔女隻度假嘅官恩娜,就透過華納唱片表示不作任何回應。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