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有天反告首位報案女事主誣告 指對方企圖勒索10億韓圜
撰文:陳詠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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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星期接連捲入4宗涉嫌性侵案的韓國男星朴有天,其所屬公司C-JeS娛樂今日(20日)透過律師向警方提交狀告書,反告包括首位報案的24歲女事主及其男友在內的3人恐嚇勒索罪。有韓國媒體披露狀告書內容,指該女性向朴有天及其公司勒索10億韓圜(約670萬港元)。
根據狀告書的內容,報稱於6月4日遭朴有天性侵的女事主,於6月7日主動聯絡朴有天所屬公司,更提出巨額協議金的要求。女事主指:「遭到性侵後難以在韓國繼續生活,打算移居中國。」同時要求10億韓圜的協議金。
然而,該女事主並沒有直接與朴有天所屬公司面談,反而是由其男朋友以及一名有首爾黑社會背景的人士代為出面,其後又將協議金額降至5億韓圜(約335萬港元)。在C-JeS娛樂拒絕支付高額協議金後,該女事主就於6月10日指控朴有天性侵,後於14日撤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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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又有韓國媒體爆料,指控於去年12月遭朴有天性侵的第二名女事主,向媒體提供一份自己於去年12月17日接受心理諮詢的證明文件,表示是在遭朴性侵後翌日下午1時,接受約1小時的心理諮詢。該女事主又提供她與一位朋友於Kakao Talk的對話,當中指名道姓遭朴有天性侵,但卻沒有報警的勇氣。
報道亦指出,由於4位女事主皆能具體描述事發經過,又均為風月場所服務員,並且同樣報稱於洗手間遭朴有天性侵,所以警方尚未能排除朴有天性侵的嫌疑。除了第一宗案件外,第二、第三及第四宗案件發生於半年至2年前,因此搜證亦困難重重。不過,若然朴有天的DNA,與第一名女事主所提供的「沾有精液的內褲」中驗出的男性DNA吻合,則能確定他們曾經發生性行為;雖然不等於朴有天曾性侵女事主,但警方將循非法性買賣方向調查,朴有天依然有機會須接受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