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遭稅局追繳10億 發文認錯兼道歉:盡全力補繳稅款
撰文:鄺鈺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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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逃稅風波而消失近4個月嘅范冰冰,大家都好關心佢嘅近況,而央視新聞今日就以「依法查處范冰冰偷逃稅問題」為題,指國內稅務總局高度重視涉稅問題,並指案件事實已查清:范冰冰在電影《大轟炸》中實收3千萬(人民幣,下同),當中1千萬已經報稅,其餘2千萬以分拆合同形式逃避個人所得稅款618萬,少交營業稅及附加112萬,合計730萬。另外,當局亦查出范冰冰及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少繳稅款2.48億元,其中偷逃稅款1.34億元。
根據規定,當局對范冰冰隱瞞真實收入逃避稅款、隱匿個人報酬等行為處以不同的罰款,各項共計約8.84億人民幣(約10億港元)。江蘇省稅務局於9月30日已向范冰冰正式下達《稅務處理決定書》和《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要求其將追繳的稅款、罰款,在收到上述處理處罰決定後在規定期限內繳清。 不過內地法律,范冰冰屬首次犯法,只要她在指定期限內繳清,將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約期限前未能繳清,則案件將會移送公安機構處理。10億換一個自由,相信范冰冰一定會識計呢條數。
而在央視新聞播出之後,范冰冰就透過微博發表道歉信。「最近一段時間,我經歷了從未有過的痛苦、煎熬,進行了深刻的反思、反省,我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深感羞愧、內疚,在這裡我向大家誠懇道歉。」她在信中表示會完全接受稅務機關的處罰,「盡全力克服一切困難,籌備資金、補繳稅款、繳納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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