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雲翔二度申請保釋獲批 受8項條件限制交出家人護照換自由

撰文:蘇國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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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因在澳洲涉嫌性侵一名36歲女子被捕的內地男星高雲翔,昨再度於當地高等法院開庭舉行保釋聽證會,其代表律師大打感情牌。經過一日之後,今日法官就案件宣佈結果,高雲翔申請保釋獲批,不過仍然有多項受限條件。

董璇帶埋囡囡去支持老公.(網上圖片)

昨(28日)法官已明確表明證實酒店房內所找出的精液與血跡DNA,的而且確與高雲翔吻合,在這一種證據確鑿的情況之下對他非常不利,不過或許其代表律師開出五點保釋理由令法官相信高雲翔,包括其妻子董璇已經準備好搬到澳洲居住;如獲保釋高雲翔願意佩戴電子腳鐐等監視設備;因為高雲翔的身份在獄中被欺負;認為警方證據不充足同應做無罪推定。

高雲翔律師開出五大理由,最終令他能保釋成功。(網上圖片)

不過法官主要考慮到保釋因素,其中一個重點是高雲翔會否潛逃,不過眼見其代表律師開出的條件,相信高雲翔會遵守。雖然高雲翔歷經約四個月的案件獲得保釋,不過在這一段期間仍然有受限制,除了要繳交保釋金300萬澳元(約1,800萬港元)之外,還要交出家人即太太董璇同女兒的護照,而且要居住在董璇所住的單位,一天兩次要去到警局報到,在家禁足同佩戴電子監控設備,不得接近機場同不接觸受害人。對於法官開出條件,高雲翔亦透過視像目無表情表示明白,相信今次二次申請保釋成功得來不易,望一切安好。

高雲翔好好先生形象盡毀。(網上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