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明詩突發自爆內地遭性侵犯 學柔術保護自己
「香港欄后」呂麗瑤日前自揭遭前校隊教練性侵一事,喚起社會對兒童性侵犯的關注,她表示希望藉個人遭遇,鼓勵不幸的受害者勇敢站出來。今日傍晚時分「10優港姐」麥明詩就在Facebook發表千字文,並透露自己亦試過遭受性侵犯,「我亦都唔例外,仲要係唔止一次添,有啲係我阻止唔到」,震驚各界!現時忙於拍劇的麥明詩接受《香港01》訪問時就表示:「我唔係畀人強姦,對方做過啲我唔願意嘅性接觸。」其後她也有解釋,「性接觸」嘅定義是很廣泛的,例如摸胸、親吻等都屬於這個範圍。
麥明詩雖然未有交代事件經過同年紀,只透露事發地點在內地發生,並指香港法庭沒有司法管轄權,所以未有採取進一步行動。她最後重申自己並不是律師,只是讀過一些理論,有需要請尋求專業法律意見。她表示法庭上舉證「性侵」有種種難處,並認為法律係最接近公平嘅裁判方法,「佢唔係完美,一定有犯罪者法外逍遙;但係比起網絡審判、私刑,法律係有好多程序保障,希望賦予每一個人一個opportunity to be heard」最後更指自己不需要打贏一個男人,只要有逃走的契機便足夠,於是在幾個月前學柔術。Facebook一出後,有不少網友都紛紛留言表示支持她。
相隔半小時,麥明詩就回覆傳媒,指當時自己只有17歲到內地參加交流團,其中有人趁機做了一些令自己不開心的事情,並強調傷害性不太強 ,其後再重申不是想人同情,只是希望循法律保護到個女性。
#metoo 相信唔少女仔都曾經遭受性侵犯,我亦都唔例外,仲要係唔止一次添;有啲係我阻止唔到;有啲係之後諗番,如果我醒覺啲我可能可以阻止到... 受害者能夠鼓起勇氣面對呢件事,知道錯唔係自己,呢個係第一步。但係之後呢?
呢個時候,大部分女仔都會放棄,而我自己經歷嘅諗法係咁樣:
當時得我同佢,姐係口同鼻抝,點解要信我多過佢?咁睇嘅話,佢嫌疑程度只得50:50,但係50:50姐係告唔入啦。而我當時仲要讀緊法律。
所以我希望透過呢個post,分享一啲自己嘅體會。
當然一個受驚嘅女仔,喺當刻就可以諗到呢啲嘢,係冇可能嘅。呢啲都係我之後不斷反覆思考先諗到嘅嘢,所以我希望分享可以幫到未受過害嘅女仔。
我相信,法律係最接近公平嘅裁判方法;佢唔係完美,一定有犯罪者法外逍遙;但係比起網絡審判、私刑,法律係有好多程序保障,希望賦予每一個人一個opportunity to be heard。
呢點帶到去最後嘅point:防患於未然。對於我來講,empowerment 除咗係受害之後唔怕講出黎,更有效係可以透過自己嘅力量防止呢個傷害。所以呢啲經歷鼓勵我要懂得自衛 - 我唔係需要打贏一個男人;但係只要製造到一個逃走嘅契機就已經足夠。於是幾個月前我決定咗要學柔術。
PS,大家可能會問我點解冇採取進一步嘅行動,咁係因為事情係喺內地發生,香港法庭係冇jurisdiction...